“挣了几个钱,落下一身病。”这是许多农民工的真实写照。如今,各种各样的职业病正在悄然侵袭着农民工的身体。来自湖北的厉师傅为了证明自己得了职业病,四处奔走近两个月未果,原因在于他所在的企业不愿配合提供相关材料(详见《嘉兴日报·桐乡版》11月26日二版《农民工维权举步维艰》)。
企业不配合,原因很简单,有谁愿意拿出材料来“自证其罪”呢?厉师傅的故事让人不得不联想到不久全国上下闹得沸沸扬扬的“开胸验肺”事件。综观整个事件的解决过程,仍然是“维权无门-极端举动-舆论激愤-高层介入-得以解决”的逻辑。那么,厉师傅会不会成为下一个“开胸验肺”者?
放眼当今社会,一些惟利是图的企业依旧存在。他们没有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没有按规定提供健康体检,没有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也没有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出了问题,他们首先想到的是推诿责任而不是承担义务。
除此之外,农民工的自我保护意识缺乏程度也令人担忧。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规,明确的职业病共有115种之多,在制革、制鞋、化工、电子、胶水等行业,职业病发病率尤其高。职业病由于其隐蔽性和潜伏性,往往容易被人忽视,有时企业分发了口罩、防毒面具等,职工也因为怕麻烦不按规定佩戴,从而产生不良的后果。有的职工缺乏维权意识,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保留相关材料,一旦产生了职业病,职工就因拿不出材料而导致维权受阻。
职业病正在一步步逼近劳动者,劳动者维权又困难重重,相关部门认为,迅速编织职业病防治网刻不容缓。厉师傅的困难也好,“开胸验肺”事件也好,有理由引发全社会对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反思:对于职业病要求用人单位盖章确定的“自证其罪”是否可行?当用人单位不愿配合时,相关部门能否快速介入进行“举证责任倒置”,使职业病患者及时进入法定诊断程序?惟有填补制度漏洞,才能真正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经济社会的发展离不开劳动者的支持,惟有将改善广大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收入、劳动保障等作为全社会的头等大事,才能创造出和谐的劳动关系,才能保护这一理应被人重视的“弱势群体”。而这,正是普通劳动者提升幸福感的希望所寄,更是一个社会继续前行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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