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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习近平谈“办事讲规矩”说起

2007年06月06日 15:25 来源: 《人民日报》
桐乡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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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最近谈到了“办事讲规矩”的话题。他说,“领导干部要做讲规矩的模范”,要防止领导干部“成为制度的破坏者、逾越者、规避者”。

  这几句话很有针对性。

  这些年来,许多贪污腐败的领导干部,其实都是从逾越规矩开始逐渐滑向犯罪深渊的。这些年来,一些严肃的制度规范,也经常是从那些握有相当权力的领导干部那里,开始被侵蚀、破坏,直至变成一纸空文的。

  我们的制度、规矩,大多是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制定的,领导干部本应成为制度执行的推动者、带头人。那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反而带头成了制度的破坏者?

  这当然跟这些干部的思想认识有关。“什么规矩?规矩不就是我领导制定的吗?我的话就是规矩!”如果是按这样的思维逻辑去做事做人,那么藐视规矩、破坏规矩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可以提醒这些领导干部的是,宪法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制定的。但其中,明明白白写着:各政党“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党的章程中又写明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就是说,即使是在你领导下制定的规矩,你也只有模范执行的义务,而丝毫没有带头不遵守的权利。

  除了认识上的偏差,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成为破坏规矩的带头人,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规矩本身还不严密。比如防腐中的“教育、制度、监督”三环节,往往重教育、轻监督。而监督环节中,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也不能相互衔接,党内监督、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社会公众监督未成体系,这样,就使一些领导干部处于轻易就能破坏规矩的环境中。

  有种盛行的说法,“制度是健全的,问题出在没有坚持住”。可是,如果一种制度很难被坚持住,这还能算是健全的制度吗?在各种情况下都能不被破坏,这难道不是制度本身应该包含的要义吗?

  这提醒我们要不断完善制度设计。设计制度,是一项精细的工作。设计者与意欲破坏者之间,应形同侦探者之于作案者,斗智斗勇,我如此你这样,我这样你又怎样,千思百虑,千转百回,总要织紧网线,让你无懈可击,无机可乘。

  制度设计若不作博弈考量,就如同交通禁行区,只是竖一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禁行牌,警察也不上岗,电子探头也不工作,这样的氛围之下,难免有人会闯入。

  制度的确是要靠人来执行的,但面对好的制度体系,却是无论品行好的、德行差的,都难越界,不管温和的人物,还是强势的角色,都难破坏的。

  制定滴水不漏的制度,并非要与谁过不去。实际上,当我们看到一个个曾经志向远大、曾经守身如玉的栋梁之才都在不够严密的制度环境下,成为破坏规矩的祸害而陷入法网的时候,我们应该体会到,织就严密的制度之网,不仅是在维护公众的利益,也是在保护领导干部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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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日报》 作者: 陈颂清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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