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过户未办手续 事故赔偿共同承担
2007年05月30日 09:26
来源:
桐乡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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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屠甸镇的沈某、潘某和王某3人非常懊恼,因为一辆未过户的汽车,给他们带来了30万元的赔偿。
几天前,河南人牛某驾驶的卡车在梧桐街道复兴路与骑两轮摩托车的李某相撞。李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于是,民警顺藤摸瓜找到了这辆卡车曾经的车主。
原来3年前,屠甸人沈某为了做生意需要买了一辆卡车。后来,他把卡车卖给了潘某,但没有办过户手续。潘某使用了一段时间后,又把卡车卖给了王某,王某又把卡车卖给了来屠甸跑运输的河南人牛某,同样他们之间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
卡车三次倒卖,三次没有办理过户手续,所以出了交通事故,三个人都脱不了关系。经过调解,三人最后同意共同承担牛某车祸的30万元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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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电台
作者:
通讯员 陈艳青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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