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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镇旅游公司一财务人员被判刑5年

2007年05月27日 15:51 来源: 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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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桐乡市乌镇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财务处工作的徐佳,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司35927元,又想骗取旅游公司50万元资金,被信用社工作人员识破。4月24日,桐乡市人民法院判处徐佳有期徒刑5年,没收财产5万元。

  据了解,2006年5月至9月期间,徐佳利用担任该公司财务工作的便利,以公务支出的名义报销发票,非法占有公款35927元。

  去年12月初,尝到甜头的徐佳想到自己掌握公司在信用社的开户账号、存款数额、资金进出操作流程,且有权使用公司财务印章,竟产生了通过秘密汇款手段贪污单位资金的念头。想到就行动,徐佳与杭州风生水起广告有限公司的陈慧商量后,决定以支付广告费用的名义骗取公司50万元。

  12月11日上午,陈慧携带空白合同文本从杭州来到桐乡,徐佳则利用职务便利,将盖好公司财务印章、数额为50万元的信汇凭证交给陈慧,由陈慧到桐乡市乌镇信用社办理信汇手续。结果被信用社工作人员识破,陈慧被当场抓获。得知同伙出了事,当晚徐佳到桐乡市公安局乌镇派出所投案,其家属随后退还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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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记者 赵旭升 通讯员 陈 勇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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