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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浙江高考招生政策新亮点

2007年04月27日 19:56 来源: 桐乡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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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浙江省继续深化招生改革,其中政策调整最大、与考生关系最为直接的变化是录取批次由6批改为5批,第一至第四批采取平行志愿。这是记者从市教育局招生办了解到的。

       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考生利益,今年浙江省高考录取批次由以往提前批、第一至第五批等6个批次,调整为提前批、第一至第四批等5个批次,将原来专科批次与高职高专批次合并为同一批次。

       为了减少考生填报志愿风险,降低高分考生落榜可能性,今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在往年参考志愿设置平行志愿的基础上,将推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普通高校文理科第一至第四批统一设置为平行志愿,各批视生源情况,增设征求志愿。与以往“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原则不同,平行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本科各批(一至三批)的平行志愿中均包含A、B、C3所院校,高职高专(第四批)的平行志愿中包含A、B、C、D、E5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专业志愿6个及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录取时,对考生按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的A、B、C(或A、B、C、D、E)院校志愿,被检索的志愿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体现“分数优先”的原则;再逐分逐个对考生按所填报的“平行志愿”从A院校到C(E)院校的顺序检索,体现“遵循志愿”的原则。

       根据平行志愿录取情况,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对征求志愿投档和按规定降分录取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视情形进行降分征求志愿。各批“平行志愿”及“征求志愿”分别实行一轮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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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电台 作者: 记者 吴瑛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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