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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07年04月26日 08:43 来源:
桐乡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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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因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我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2007年桐乡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点此打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1)桐乡市行政区域户籍人员,个别紧缺专业面向嘉兴市、浙江省、全国范围招聘(详见招聘计划);    

  (2)2007年桐乡市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3)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不限户籍。 

  三、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由市人事局和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资格初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现场确认的办法,职位的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时,则按比例相应核减该职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其中,面向浙江省、全国范围招聘的紧缺急需专业(职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时,允许该职位的报名人员参加笔试,但其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全体实考人员(报考教育局教师职位人员除外)的笔试平均成绩方可列为面试对象进行面试。 

  报考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的人员,报名后七日内须参加市法院组织的文字录入测试(测试办法另行公布),测试不合格者取消本职位报名资格,并按资格条件允许其转报其他职位或退还报名信息费。 

  2、笔试。笔试科目为《申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局教师职位另行安排),卷面满分值各为100分;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职位笔试科目为《申论》和相应一门专业知识,卷面满分值各100分。笔试后根据职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为两门笔试科目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桐乡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规定,退伍义务兵的笔试分数上浮10%、复员士官上浮15%、转业士官上浮20%。 

  3、资格复审。面试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与岗位所需条件不相符合者,不得参加面试。因面试资格复审未通过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产生空缺的,在未进入面试的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4、面试。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则取消资格。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面试采用上课形式。 

  5、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考试科目门数×50%+面试成绩×50% 

  6、体检、考核。各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依次替补。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工作细则》执行。 

  7、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桐乡人才网、桐乡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公告栏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聘用名单。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办理聘用手续。不按时报到以及报到时未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 

  报名时间:2007年5月7-8日上午8:30-下午4:30。 

  报名地点:桐乡市人才市场一楼(梧桐街道庆丰南路9号)。 

  报名办法:报名者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2007年普通高校应届生凭所在学校推荐表)、退伍(复员、转业)证件证明,有效户籍证明(本市户籍应届毕业生凭迁入本市的户口迁移证或公安机关原户籍迁出证明)和职位资格条件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参加报名。报名时缴纳招聘信息费100 元。 

  在职人员和已落实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提供相关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咨询电话:0573-8110100 8110815   

 

                              桐乡市人事局

                                                                                                     200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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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 编辑: 沈正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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