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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讨论通过

2007年04月23日 08:59 来源: 桐乡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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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停车场建设及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4月22日公布,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许剑明介绍,近年来,我市各类机动车以每年20%以上的速度递增,预测到今年底,全市小汽车保有量将突破3.5万辆。市区目前建设和规划道路小型汽车停车泊位2352个,但停车难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解决停车难问题反响强烈,并列为人大重点建议和政协重点提案。

       许剑明说,为解决市区、尤其是城市中心区停车难问题,在加强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施划城市主要道路停车泊位的同时,建立市区停车场规划、建设、停车服务收费的长效机制,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

  《暂行办法》规定,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形式。 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停车场,以阶梯式计价;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收费以累进式计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由经营者根据营业成本和供求状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自主定价。车辆停放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对无《收费许可证》、不进行价格公示、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同时规定, 对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凭残疾人证和车辆行驶证,实行减半收费。执行任务中的警车、工程抢修和施救服务车辆及出租车,在划定的车位内待客时实行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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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桐乡电台 作者: 记者 朱振华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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