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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擅改女儿姓 父亲拒付抚养费

2007年03月24日 13:12 来源: 南湖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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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母离异后,母亲将孩子的姓改成自己的姓,父亲知道孩子的姓被改后,一怒之下拒绝支付抚养费,而孩子却因父亲不支付她的抚养费将父亲告上了法庭。前几天,经桐乡市人民法院洲泉法庭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最终在法庭上达成协议,拖欠女儿的生活教育费5000元已由其父亲一次性支付。

  昨天,记者了解到,原告是一名还不到8岁的小女孩。由于其父母性格不合,2005年4月达成协议离婚,当时双方约定,孩子随其母亲生活,父亲支付生活教育费10000元。当时,父亲支付了5000元,并答应剩下的5000元在2006年12月31日前支付。

  今年新学期开学时,孩子的母亲在女儿入学时,没有经过其父亲的同意,就将女儿的姓改成自己的姓。后来孩子的父亲知道情况后,就要求孩子的母亲将孩子的姓改过来,但是母亲并不同意。于是父亲就说,如果不将孩子的姓改过来,他就不支付剩下的5000元抚养费。随后,小女孩便以原告身份将自己的父亲告上法庭,要求父亲支付5000元生活教育费用。

  法庭受理此案后,由副庭长邹丹审理,她通过庭前调查发现,女方是在办理小孩入学手续时将女儿的姓改成自己的姓,在公安机关的户籍登记中仍然是原来的姓,而且知道改姓的人也不多。

  在法庭上,邹丹告诉双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谁抚养,父母对子女都同样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但女方擅自改变女儿的姓不符合规定。经调解,女孩的母亲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妥,女孩的父亲当场支付了5000元抚养费,这一场纠纷及时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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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南湖晚报 作者: 记者 赵旭升 通讯员 陈勇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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