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第129号令,按照省广电局、省综治委、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11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桐乡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于2006年11月至12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对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全面进行专项整治。
凡擅自安装、使用境外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的单位和个人,限期于2006年12月15日前自行拆除,到期未拆除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桐乡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举报电话:12318,8105414。
特此公告
桐乡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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