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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开始全面施行

2006年11月27日 20:10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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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随着《桐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桐政发[2006]70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出台,我市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开始全面施行。

  新一轮就业再就业政策以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为重点,继续完善困难人员就业帮扶机制。这次实施的就业再就业新政策,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在保持原有政策“不缩水”的基础上,对部分内容作了适当调整,增加了“4050”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大中专毕业生见习补贴等新的扶持政策。与原有政策相比,有六大亮点。

  亮点一:扩大了《再就业优惠证》的发放范围。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国有企业相关失业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均可领取《再就业优惠证A》,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集体企业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城镇其他就业转失业人员中的“4050”人员(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07年年底)均可领取《再就业优惠证B》。并且对两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

  亮点二:对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镇低保人员灵活就业后,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会保险费补贴。具体来说,一名失业人员在正常自谋职业的情况下,最高可享受36个月7200元的补助。

  亮点三:确定桐昆集团等六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基地,提供给毕业6个月后未能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大中专毕业生。见习6个月期间,见习基地给见习学员每月发放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补贴,由劳动保障部门报财政部门核准按人均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基地补贴。

  亮点四:对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进入职业介绍机构求职时,给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进行补贴,按规定给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和被征地农民补贴60元,其他人员30元。

  亮点五:加大培训力度,对城镇失业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如:计算机、焊工、钳工等需持证上岗的技能鼓励培训人员可以通过考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结业证》),并给予每人最高不超过400元的补贴。

  亮点六:为有创业条件和愿望的失业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开业指导、项目开发、小额担保贷款、跟踪扶持等“一条龙”服务。参加创业培训按每人1500元标准对培训机构进行补贴,成功开业并经营6个月以上的个人按照每人500元作为后续服务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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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黄 薇 徐忠熙 编辑: 沈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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