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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在华外资银行转制开辟快车道

2006年11月16日 11:15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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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已经准备开辟一个快速通道,为外国银行分行转制过程中涉及到的变更登记、审批及相关法律手续等提供最大便利,从而降低外资银行转制成本。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宋大涵1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作上述表示。

     宋大涵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规定,外国银行分行转制为在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要遵循合法性、审慎性和持续性的原则。合法性和审慎性,就是外国银行分行转制时要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持续性原则,就是允许转制的外资银行转制后在中国经营的时间连续计算,转制后可把分行经营的时间视为转制以后法人银行经营的时间。

     在回答记者有关外资银行分行转制后的税收问题时,宋大涵说,外资银行分行转制变成内地法人银行后,仍维持现有外资银行税收优惠。中国的税收特别是所得税,不是按照是否注册为法人银行来区别的,而是按照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来区别的。外国银行分行转为在中国注册的法人银行,仍是外资银行,在所得税优惠方面与以前完全一样。

     “中国政府目前正考虑对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所得税政策进行改革。在此过程中,会考虑对外资企业包括外资银行的优惠政策及其连续性。”宋大涵说。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助理王兆星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条例》正式生效后,银监会将正式受理外国银行转制及经营全面人民币业务的申请。按有关规定,这类机构设立和业务审批时间应分别在6个月和3个月以内予以答复。

     “对外资银行转制和业务申请,希望在1个月至3个月之内完成相关手续。这既取决于中国相关部门的高效配合,也取决于外资银行相关工作的准备程度。”王兆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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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苏万明 李兴文 编辑: 沈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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