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公安局拘留所高墙内的张某后悔莫及,只因为逞一时之能,不仅打了人犯了法进了拘留所,还连累了其他亲人。
张某今年39岁,山东省枣庄市人,在桐乡经营一家蔬菜店。10月20日,张某和妻子的堂弟肖某在杭州进货时,接到妻子打来的求助电话,称其父与隔壁浴场的老板正在吵架。张某心想:“老岳父被人欺负不就是欺负我吗?”顿时火冒三丈,立即与堂弟肖某赶回桐乡,他的两个侄子也已经聚集在他家等候。
张某回桐后,和几个亲戚直接进了浴场老板管某的办公室,要求管某带岳父去医院检查身体,管某自然不服气,张某抬手就给管某一个耳光,随后又踢上一脚,肖某和两个侄子也动起了手。管某的朋友一边劝架一边将管某拉到楼梯转弯处,张某等人又追上去对其拳打脚踢。随后,他们几人的行为被接到报警的梧桐派出所民警制止,张某等人也被带进了派出所。
经过调查了解,张某、一个侄子和堂弟肖某结伙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天,每人罚款500元,其中一个侄子未满18周岁被处行政拘留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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