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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育”是指免收学杂费

2006年09月04日 19:21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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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下午,市民张先生来电向记者反映,从今年下半年起,教育部门承诺在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费教育”,但实际上还是收费的,这是怎么一回事?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从今年秋季开始,全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行“免费教育”,主要是指各公办学校免收学杂费,经批准创办的民办及民工子女学校免收杂费。而免收学杂费,并不是指免除读书的所有费用,如课本费、作业本费、代办服务以及住宿费等费用还是要照常收取的。

  据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学杂费具体包括学费及杂费两部分,学费主要指办学成本需要的费用,诸如教师工资等,对于公办学校来说,这部分费用多年前就已全部免掉,民办学校及民工子女学校由于要维持正常的教学活动,这部分费用仍需收取。而杂费具体是指补足学校日常经费开支不足的那部分费用,像水费、电费等。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意味着公办学校实际上把学生读书的成本由政府承担了下来。据了解,今年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免去学杂费后,政府仅在下半年将增加财政支出915万元左右。而经批准创办的民办学校及民工子女学校,鉴于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转所需费用需自身解决,故主要是免去了杂费,而学费则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照常收取。

        至于免除学杂费的对象,主要是指在市教育局批准的全市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包括本地户籍学生、正常转入我市就读的学生以及符合条件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对一些家庭困难的学生,教育部门还将继续实施发放“教育券”工程,用于解决他们的求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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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版 作者: 朱跃红 编辑: 沈国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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