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8·4"交通肇事案肇事者被提请批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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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公安局6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报会,称杭州市公安局已经于当天对"8·4"交通肇事案肇事者魏志刚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根据案情通报,该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马芳芳是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身亡。
8月4日晚9时26分左右,杭州市民魏志刚驾驶浙A892E9保时捷越野车,在市区莫干山路由南向北行驶到莫干山路111号附近时,撞上横穿道路的少女马芳芳,马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有媒体报道称,马芳芳是在斑马线上被撞身亡的。
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通警察局局长赵野松在新闻通报会上说,根据3名现场目击者(均系机动车驾驶员,其中1名是出租车司机)的证言以及肇事者魏志刚本人的供述,肇事车行经肇事地点的车速超过了该路段的最高限速。到底当时车速是多少,交警部门已委托质监单位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同时,通过现场勘验、调取电子监控视频和询问现场目击者,证实被害人马芳芳在横穿马路时距斑马线南侧10米左右处被肇事车撞上。
赵野松说,魏志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且超速行驶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马芳芳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刑事诉讼法》第66条、69条的规定,公安机关6日已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
据介绍,8月5日晚,杭州重点对酒后驾车、醉酒驾车、超速行驶和行经人行道不按规定避让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检查。截至当晚22时30分,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21起,其中酒后驾驶21起,超速47起,违法记录5次以上且未接受处罚的75辆,工程车交通违法行为37起。
赵野松表示,在公安交警部门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大力整治的情况下,一些机动车驾驶人仍未受到震动,依然存在侥幸心理,继续顶风违法。交警部门呼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要共同担当社会责任,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同时,也告诫执迷不悟者,继续顶风违法,害人害己,必将受到法律惩处和舆论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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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 余靖静 冯源
编辑:
宋琼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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