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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良宇入狱18个月 将在张荣坤宣判后受审

      据《财经》杂志记者罗昌报道,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已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将择日开庭一审。

      据悉,此案经中央纪委查办,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天津市二中院作为一审法院。

      检方指控,陈良宇在担任上海市黄浦区区长至市委书记20余年间,利用职权在项目审批、资金安排、招商合作、土地规划、职务升迁等方面为他人谋利,伙同家人收受巨额贿赂;涉嫌滥用职权一项,则是指其支持上海市社保局,违规贷款数十亿元,给民营企业家张荣坤及其控制的上海沸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沸点投资)、上海福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福禧投资),并为张荣坤收购国有公司股权提供帮助,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此前的2007年12月27日,作为上海社保案核心人物的张荣坤,已在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据张荣坤案起诉书,2002年1月,张荣坤曾为福禧投资收购上海路桥公司一事,请时任上海某高层秘书的王维工帮助,王“为此邀请上海市原市长陈良宇(另案处理)与张一起用餐,张荣坤请陈良宇关照,陈良宇当即表示支持。之后,陈良宇违反决策程序,在没有充分论证和评估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上海路桥转让给福禧投资,此笔交易实际支付10.15亿元获得了最低价值13.36亿元的上海路桥股权。”

      该起诉书还显示,经陈良宇等人帮助,张荣坤从上海社保局企业年金中心累计获贷30余亿元,其中2003年3月20日获贷2亿元,作为资本金注入福禧投资用于收购上海路桥,此举欺骗了工商行政部门,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

      截至目前,张荣坤案一审尚未宣判。知情人士告诉《财经》记者,陈良宇案所涉的诸多细节与张荣坤案相吻合,陈案一审开庭的时间应该在张荣坤案一审宣判之后。

      陈良宇案发端于2006年7月5日,中央纪委会同审计署等部门,对上海市社保局违规运营社保基金问题进行调查时发现,时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的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当年8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作出了对陈良宇有关问题进行初核的决定。9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初核报告,决定免去陈良宇上海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央纪委对陈良宇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检查。

      2007年7月24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37次会议,决定罢免陈良宇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7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决定给予陈良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同日,陈良宇被正式逮捕。

      至今,陈良宇身陷囵圄已有一年半。有关方面告诉《财经》记者,陈良宇的身体和精神状况良好,已作出了出庭应诉准备。

      在此次全国“两会”召开期间,陈良宇案亦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3月6日下午,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在接受中外记者采访时称,社保案涉及上海的干部,需要移交法办的基本都已移交。“社保资金案是以中纪委为主查办的,陈良宇还未宣判,所以说社保案结束还为时过早。今后社保案会不会再发现有什么新线索,这需要新的实践来说明问题。”
    来源: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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