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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建停车预警制度 背街小巷划夜间车位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公安厅获悉,从即日起,由省公安厅制定的《关于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在全省范围内正式实施。省厅希望此举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居民小区停车秩序管理,有效缓解停车乱、停车难及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

      建立停车状况预警制度

      根据《意见》的相关要求,全省交巡警部门将会同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社区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对居民小区内部道路、专用停车泊位、车辆以及小区周边道路等情况进行调查摸排,并将调查所得信息及时向小区居民发布。

      在此基础上,如果发现小区内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的,交巡警部门将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配建停车场(库)的建议和意见。在新建、改建和扩建居民小区时,交巡警部门也将根据居民小区停车需求及发展趋势,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提出建设停车场或停车泊位的意见。

      背街小巷划出夜间车位

      对开放式居民小区、无停车场地或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的居民小区,交巡警部门将会同消防部门、派出所对周边道路网络条件、交通组织和交通流量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合理利用支路、背街小巷、建筑物间空当施划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对夜间交通流量较小的次干道的慢车道施划限时停车泊位,供居民停放车辆。

      与此同时,交巡警部门还将会同派出所、社区居委会,积极协调辖区内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公园等,在夜间及节假日期间开放空余场地供周边居民临时停放车辆。

      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将受罚

      与以往相关规定相比,《意见》特别强调利用居民小区内空间安排停车。如果小区停车泊位充足,业主车辆应停放在小区专有车位上。如果小区内没有专用停车泊位或专用停车泊位不足的,交巡警部门将会同辖区派出所、消防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经业主同意,在保障消防通道畅通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小区道路施划停车泊位。按规定,小区内用作单侧停车的道路,其最低宽度不得小于4米;连接小区进出的主要通道如设置单侧停车,其最低宽度不得小于6米。小区汽车停放点的出入口应不少于2个。小区防火间距内和消防通道、高层公用建筑及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消防栓附近10米之内不得停靠车辆,并设立明显的禁停标志。

      对于小区内违反规定乱停乱放的车辆,《意见》也有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对堵塞小区内消防通道、妨碍消防设施使用或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违停车辆,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当事人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故意阻碍消防车赶赴火灾现场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的车辆,依据《消防法》,对当事人处警告、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
    来源: 扬子晚报 作者: 沈公轩 朱昕磊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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