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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部新法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继今年6月份通过劳动合同法,8月份通过的就业促进法,本届常委会今年通过的第三部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这三部法律对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可以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在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李援指出,当前存在的关 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时效短、周期长、维权成本高;有些用人单位利用现在的一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恶意拖延劳动争议的解决,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

     

           针对这些问题,法律有针对性地做出了一些规定。第一,对调解予以强化。把着重调整作为劳动争议处理的一个原则作了规定,整合了现在社会上已经成立的各种劳动调解组织来参与劳动争议。比如说企业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一些组织,大家都来参与调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有利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二,延长了时效。现行的时效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要申请仲裁。当初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尽快来解决劳动争议。结果在实践中,发现时效太短不利于保护劳动者权益。本法这次把时效延长为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损害时起一年内可以提起仲裁申请。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并且规定了时效的中断和中止制度。特别是对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的争议时效作了特别规定。在存在劳动关系期间,追讨拖欠的工资不受仲裁时效的限制。当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该在1年内提出申请仲裁。

     

           第三,仲裁的期限短。现在的仲裁期限一般为74天。经过批准,可以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104天。那么按照现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一般的期限是50天,其中5天是受理的批准期限,45天的仲裁期限。如果需要延长,最长可以延长到60天,周期几乎缩短了一倍。

     

           第四,规定了“一裁终局”的制度,使部分案件一裁就终局,不必再走完劳动争议处理的全部程序。也就是说一裁终局的不再上法院,这样少了一个时间比较长的诉讼环节,有一部分案件的周期就可以大大缩短。缩短的这些案件规定为数额较小的、事实简单的和有明确国家标准的案件。

     

           道路交通安全法:无过错机动车赔偿最多不超过10%

     

           今天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指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改突出十个字,即“道理更浅显、责任更明确”。把无过错责任的部分进一步明确,过错责任加部分无过错责任,原则是过错责任加最高不超过10%的无过错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在原来道交法第76条的基础上,明确了三个问题。

     

           三部新法完善劳动法律制度 劳动争议有望及时公正解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是继今年6月份通过劳动合同法,8月份通过的就业促进法,本届常委会今年通过的第三部关于劳动方面的法律。这三部法律对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可以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李援在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

     

           李援指出,当前存在的关于劳动争议方面的问题主要是:时效短、周期长、维权成本高;有些用人单位利用现在的一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来恶意拖延劳动争议的解决,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 针对这些问题,法律有针对性地做出了一些规定。

     

           具体机动车赔偿比例删除 事故先在三者险限额内赔

     

           “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一审稿时规定了不同情形下机动车的具体赔偿比例,此次的修改,把具体的赔偿比例删除的原因是,交通事故太复杂了,导致的原因太多了,很难把比例定得很科学很准确。这样的修改并不会导致交通事故数量的上升。”

     

           在道路交通法的修改方案中,划分了三种赔偿比例。一种情况,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只负次要责任的时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第二种情况,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机动车之间负的责任是相同的或者是相等的,在这种情况下,明确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60%的责任。第三种情况,由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负主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规定机动车一方要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撞伤不如撞死”产生的交通事故可能要判死刑

     

           “撞伤已经很不幸了,千万不要撞死。撞死有可能属于刑法上重大交通事故,可能判三年以下徒刑,如果故意,可能判死刑。” 今天上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上,针对目前社会上“撞伤不如撞死的潜规则”现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胜明做出回应。

     

           王胜明指出,撞伤不如撞死的这种个别情况是有存在的。道交法这次的修改有利于改变社会上的这种个别现象。

     

           吸毒不构成犯罪 需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滕伟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我国对涉及禁毒的违法犯罪也有一些法律规定,对不同的行为都有不同的法律界定。禁毒行为本身算不算犯罪,各国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滕伟指出,关于禁毒方面的违法犯罪,禁毒法有规定,同时,在禁毒法之外,我们国家对涉及禁毒的违法犯罪也有一些法律规定,对不同的行为都有不同的法律界定。基本上可以这样区分,一类是法律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比如说关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贩卖毒品或非法持有毒品,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等,禁毒法中也提到。这里面列了许多行为在我们国家的刑法中都规定为是犯罪行为,这类属于构成犯罪的,需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 中国人大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常红 字秀春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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