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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湖:农民做活“以财生财”

           日前,新仓镇庆丰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1000亩土地入股,230户农户成为股东。入股的土地不仅每年可获得600元一亩的收益,年底还有分红。“土地作为资本投资,‘死钱’变‘活’,农民的财产性收入越来越多了。”村民陶华弟由衷地感到高兴。 

           “城市一间破房也值钱,农村金碧辉煌也不值钱。”在大多数人的观念里,农村由于地处偏远,土地、房屋等财产都难以生财。可如今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已有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把土地、房屋等财产作为资本进行经营,坐收红利。当湖街道通界村村民沈龙根家有一幢三屋小楼,以前底楼、二楼的一些房间堆满了杂货成了闲置房。后来,随着通界集镇企业的增多,外来人口也越来越多,一些懂经营的村民就把家中的闲置房收拾干净,建起卫生设施,办理相关手续后出租给外来务工者。沈龙根家也学着做起了“房子生财”文章,把4间闲置房粉刷一新出租给了4户外来务工者,每个月有1000元的财产性收入。“这笔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占全家经济收入近三分之一呢。”沈龙根说。 

           沉睡的财产变“活”,使平湖市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记者从市统计部门获悉,今年1至9月,平湖市农民人均收入8501元,其中财产性收入200元,同比增长19.2%。这些财产性收入主要来自利息、租金、土地征用补偿收入等。“现在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渠道已开始多样化,不再局限于以前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土地、房屋、农业机械等都成为可生钱的财神了。”市统计局农调队有关人员说。 

           当湖街道钱家村的钱保根家去年将五亩二分承包田出租给了新明农业生态园,不仅每年可获得3000多元租金收入,而且间断性到农业园区打工,一年也可获得好几千元的工资收入。据村干部马晓红介绍,目前村里既出租土地赚租金,又到农业大户那里打工赚工资的农户有不少,而且大多是五六十岁的老农民,出租土地财产拓宽了他们的增收渠道。 

           不少地方还组织农民合作进行财产经营。2005年底,黄姑镇渡船桥村成立了永中农机专业合作社,把农民家中的农机集中起来进行资产经营,以入股分红形式每年享受收益,有效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还得益于集体财产性收入的增加。当湖街道三北村因征迁等使集体经济很快富裕了起来,2001年,该村用集体资金在平湖经济开发区征地建造了7300多平方米标准厂房用于出租,60多万元房租成了村民们共同的财产性收入。去年1月,该村进行了村级经济股份制改造,将村集体资产的80%量化到人,每年分红让村民共享集体财产收入。去年该村村民所得的股金分红收入有133600元。目前,全市已有当湖街道三北村、曹杨村等3个村实施了村级经济股份制改造,让农民坐收集体财产“红利”。
    来源: 今日平湖 作者: 汪锦秀 杨永健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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