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记者从市墙改办获悉,日前通过的《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全市行政区域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黏土砖,沿袭了2000多年的“秦砖汉瓦”遂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环保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
有“秦砖汉瓦”之称的黏土制品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建筑材料之一,至今仍为国人钟爱。然而,黏土制品的烧制要大量使用黏土,同时以毁损良田为代价的。而且,红砖在高温烧制的过程中,会产生二氧化硫、氟化物,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限制实心黏土砖的生产,推广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是节约能源、保护土地和环境的有效途径。
据悉,《条例》是浙江省第一部发展循环经济的单项法规。一旦该法规实施,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将有法可依。《条例》明确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和使用实心黏土砖;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生产空心黏土砖;有生产和使用黏土砖的由县级以上墙体材料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按照其生产黏土砖的全部数量处每块(折标准砖)0.5元的罚款,但最高罚款数额不得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