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房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及房屋出租(售)户:
为了更好的净化桐乡市空气质量,确保市民良好的生活环境,针对前段时间我市出现的由于开办餐饮、娱乐建设项目造成噪声、油烟扰民,信访、纠纷不断的状况,特别是个别项目未经环评及审批,擅自建设,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也给项目业主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的情况,希望你们在房屋出租或出售时核实房屋性质,是否符合开办餐饮娱乐服务业的有关规定,避免给承租人或买受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告知承租人或受买人在项目施工前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若未尽告知义务,致使承租人、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依照有关法规承担相应的责任。现将环保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告知你们,希望你们认真执行。
桐乡市环境保护局
2007年9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