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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障廉租房供应 南京着力解决住房难问题

      “政府有责任多渠道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解决居住难题”。昨天下午,南京市表示,南京将以廉租房保障为突破口,在2—3年内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南京于2003年全面启动“三房”建设,以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中低价商品房为城市低收入人群提供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相比国内其他城市,南京住房供应体系大方向正确,没有“走错路”,也没有“乱走路”,但对照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要求,仍存在薄弱环节,存在和住房新政的衔接问题。

      据介绍,伴随着南京大规模的城市建设,南京目前“三房”建设占全市商品房建设的20%,全市累计享受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已达7万户。但另一方面,近年来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大部分供应给了城市征地拆迁的农民,以及城市国有土地拆迁的困难家庭,供应给城市拆迁家庭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仅占总房源的1/3,约1.8万户。而南京市在2004年就已经暂停了供应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适用房。此外,由于南京采取了租赁补贴、租金减免等措施进行廉租住房保障,真正实行实物配租的仅500户,而很多申领补贴的家庭也并没有把补贴用于对居住环境的改造。

      为此,南京市表示,既要保持政策的相对延续性,更要对既有政策不断修订、完善、创新。有关部门在摸清拆迁户以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底数的基础上,结合政府的供应、安置能力,将于10月底制订完成《南京住房保障规划》,并在年底前上报备案。

      根据市房产部门的初步部署,南京将首先解决最低收入无房家庭实物配租问题,然后逐步有条件地解决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如特困企业特困职工、落政无房户、部分市级以上劳模等的实物配租;继而根据制定出的南京“低收入标准”,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最后逐步放开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的申购。为此,南京将确保“十一五”后三年经济适用住房每年竣工150—200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50万平方米。同时在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并加快推进老小区出新和危破房屋改造,出台政策支持用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园区建设农民工宿舍。

      据悉,南京将于9月底前按照新出台的“国标”修改《经济适用住房细则》和《廉租房细则》,建立健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申购、轮候、公示、回购、退出机制,并结合南京实际制定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办法,强化保障性住房的动态管理。
    来源: 新华日报 作者: 俞侃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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