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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资委确定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目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黄淑和29日说,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已经确定:到“十一五”期末,中央企业要确保完成单位增加值能耗降低20%,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其中石油石化、冶金、电力、交通运输、化工、煤炭、建材等重点行业,要力争到2009年末,提前完成上述目标。

      同时,国资委确定的30家“重点型”中央企业,各项主要生产经营业务的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指标全部达到历史最好水平,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企业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按照以上目标,结合中央企业第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2007-2009年第二任期的节能减排分解目标是:

      ――石油石化行业:主要产品单耗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9.3%,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8.4%;单位增加值新水用量比2005年下降24%。

      ――钢铁行业:各项节能减排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重点企业的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吨钢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0%;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23%。

      ――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企业平均供电煤耗接近国际平均水平,供电煤耗比2005年降低5.1%,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27.8%;电网企业综合线损率平均下降0.36个百分点以上,接近国际平均水平。

      ―― 有色行业: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8%。

      ――交通运输行业: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居于国内同行业较低水平;民航运输企业万元收入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2.8%,水运企业万元收入综合能耗比2005年下降14.2%。

      ――化工行业: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均下降8%。

      ――煤炭行业:煤炭采区回采率保持国内领先水平,不低于85%;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分别下降8%。

      ――建材行业:主要产品单耗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产品单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万元增加值能耗比2005年下降16%,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1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6%。

      黄淑和强调,其他中央企业要围绕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和污染物减排等重点,进一步增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管理体系,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为实现全国节能减排目标做出贡献。
    来源: 新华社 作者: 记者 刘菊花 马俊 编辑: 朱方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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