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市医院就诊办理程序
1.由白内障患者到指定医院(桐乡第一人民医院、桐乡市第二人民医院、桐乡市中医院眼科)进行筛查,被确诊可以做白内障复明手术者,由医院开具:“适应指征初筛证明”。
2.由患者持“适应指征初筛证明”,到振东新区莲花社区居委会领取“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嘉兴市扶残助残民生工程申请表”1份、“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嘉兴市扶残助残民生工程服务表”2份,根据内容填写完整后,由社区和振东新区残联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患者本人或亲属携带上述材料及患者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到市残联办理登记手续(贫困家庭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证明)。
4.持由市残联签署意见盖章后的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服务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手术。
注:补助费从医疗费里减除,由市残联与医院结算。
(二)桐乡市外医院手术
1.手术前,白内障患者或亲属须到所在村(社区)、镇(街道、区)提出申请,并填写好《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嘉兴市扶残助残民生工程申请表》、《浙江省残疾人康复工程、嘉兴市扶残助残民生工程服务记录表》各1份(均需按要求加盖公章,《服务记录表》需经手术医院盖章);
2.手术出院后,携带上述《申请表》、《服务记录表》以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复印件各1份,到市残联一楼大厅办理补助申请手续;
注:申请手续无需提供筛查证明和转院证明。
3.补助款项由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每半年集中下拨一次(原则上不跨年度),由新区残联负责发放到患者手中。
办理时间(市残联):每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全天办理。
指定办公室:莲花社区一楼办公室
地址:环园路209号植物园东大门北侧
咨询电话89377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