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享受对象:
本市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贫困家庭中的一、二级且生活不能自理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重度残疾人;一般家庭中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残疾人,18—60周岁的肢体、精神及智力残疾等级为二级的残疾人。
(二)提供材料:
1.申请补助的书面申请;
2.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4.《桐乡市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申请表》;
5.低保证等其他证明资料。
(三)办理程序:
1.本人或直系亲属向村(社区)申请,填写《桐乡市重度残疾人托(安)养服务申请表》;
2.镇(街道)残联完成核查、初审后,委托村委公示7天;
3.市残联审批反馈给新区残联,社区公布补助对象。
【残联】残疾人员相关工作办理程序
二、申请办理残疾证
1.申请人先到社区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相关意见鉴定);
2.经社区受理后盖章,再到新区残联初审后盖章,凭户口簿、身份证、2寸照3张,每月10日可以到指定医院鉴定,结果在爱心平台上提示,市残联审核、发证。
咨询电话:88020065沈芳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