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街道有3位老人,年龄加起都有200多岁了,他们之间却闹起了三角恋爱。其中,两位老太为争抢老爷子争风吃醋,不仅争吵不断,而且还动了手。
找个人嘘寒问暖、找个人作伴聊天……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在桐乡婚恋市场上,老人的婚恋需求正日益增多,但大多数老人都选择“结而不婚”。
为什么老年人更倾向于“结而不婚”的方式,老年人在婚恋方面该注意什么?让记者带你走进老年人的情感世界。
事件:为抢七旬“高富帅”俩老太争风吃醋
这起“三角恋”是社区一位“老娘舅”讲述的。
郭大爷今年70多岁,公务员退休,有自己的住房,老伴过世后一直独自生活。
郭大爷不仅身体很好、腰板挺直,平时还很注意形象,穿得干干净净,还时不时地去染个发。社区里的人见了,都说这位老人家“真精神”。
社区里还有两位独居的老太太——姚老太和李老太,两人原先并不认识,但却因为郭大爷,生活有了交集。
事情还要从去年2月说起。姚老太今年77岁,丈夫很早就去世了,由于没有退休工资,所以在医院给人做看护,日子难免过得有些拮据。
身边的姐妹看姚老太一个人过得辛苦,就给她介绍了一名年龄相仿的老人,既能在经济上帮助她,也能做个伴,这个人就是郭大爷。
两人见面后,都觉得比较投缘,就慢慢开始接触起来,随着相互熟络,两人也就搭伙过起了小日子。
空闲的时候,两人有商有量,分工明确。郭大爷负责换煤气等力气活,姚老太则负责做饭、打扫卫生。两人常一起买菜、吃饭,饭后一起散步,有时候,还一起去上保健课,相处得挺和睦。
但这样的日子只持续了大半年,就因为李老太的出现被打断了。
有一次上保健课,姚老太没有和郭大爷一同前往。这一次,郭大爷恰巧和素不相识的李老太坐在一起。其间,两人交谈甚欢,临走时,郭大爷客气地说了句“以后常来玩哦”。
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李老太把这句话听到了心里,第二天,她就上门找郭大爷去聊天了。
刚开始,李老太只是偶尔去和郭大爷聊聊天。时间长了之后,李老太便专挑姚老太上班时间,还买了菜去给郭大爷做饭。
纸包不住火。姚老太很快知道了这件事,心里很生气,但又觉得自己并没有和郭大爷领结婚证。名不正言不顺,于是就搬离了郭家。
可事后,姚老太越想越来气。有一次,姚老太在路上遇见了李老太,就骂她:“你这个不要脸的老太婆,抢人家男朋友。”随后,口角变成了动手,事情就闹到了社区。
经过调解,姚老太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字,同意以后不打不骂。但没过多久,两人又闹开了,一直持续到现在。可不管两位老太太怎么闹,郭大爷始终都没有露面。
调查:老年人寻伴现象增多结而不婚是主基调
针对以上事件,这几天,记者对桐乡单身老年人的情感状况进行了调查。“报名的老年人有100多个。”桐乡心连心婚姻介绍所经理阿兰告诉记者,今年老年人客户比去年多了一半。“这也说明老年人越来越开始注重‘第二春’了,不过即使结合成功,大多也只是搭伙过日子,很少有领证结婚的。”
采访中,记者对在60岁和70岁之间的20位老人做了个简单调查。有16位老人都对同居而不结婚的作伴方式表示接受。另外有4位老人则认为,光是同居太没有保障,这4位老人都是女性。
“老年人来补办结婚证的很多,但再婚的很少。”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说。可见,结而不婚、以作伴为主是单身老年人主要的婚恋方式。
通过婚介的介绍,记者来到68岁的王老太家中,她和70岁的吴大爷已经“同居”了4年。
几年前,他们的老伴都去世了,机缘巧合下,两人选择结成伴,白天在一起生活,晚上各自回家。“每天早上她来家里叫我,然后一起出门买菜,中午在她家吃饭,下午去公园坐坐,吃了晚饭我就回家了。”吴大爷告诉记者。“我们没领证。”王老太说,她之所以要再找个老伴,就是为一句“天冷多穿件衣服”这样的关心。现在,她觉得生活上有依靠,两个人相互照顾作伴,也不影响家庭生活,“领不领证真的不重要。”
显然,这种灵活的作伴方式给老年人留了更多的空间,但也有其弊端。采访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太太告诉记者,她至今对结而不婚的作伴方式心有余悸。
两年前她结识了一位老先生,聊了一段时间双方都觉挺合适,老头便提出搭伙过日子,“我每天做饭,洗衣服,跟保姆一样。”老太说,可一年过去了,老头非但没有提出结婚,还连招呼都不打就“失踪”了。
提醒:老人婚恋再婚可做财产公证
嘉兴市慈恩婚姻家庭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朱洁认为,年轻人谈恋爱可能更注重物质上的东西,而老年人谈恋爱更注重精神层面。“他们不是为了对方的钱,在一起更多的是为了有个伴。”
“不过老头和老太找老伴的需求也有一定的差异。”朱洁说,男人重性,女人重情,老年人也一样,老头更注重生理上的表达,老太则更注重对方是否真正关心疼爱自己,或者能否在经济上得到一定的帮助。一位68岁的老先生曾向朱洁透露,自己选择老太的标准就是对方是否漂亮,其他方面则不重要。
在朱洁看来,老年人不领结婚证的方式,过得好是好事,过得不好,未婚同居在法律上是不认可的,也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不过老年人再婚还是有很多问题需要注意。”朱洁说,首先老年人最好把再婚的想法告诉子女,能和他们达成共识,然后再做一个婚前财产公证,因经济原因离婚的老年人很多。
朱洁给记者讲了一个案例:有两位老人谈恋爱,但是子女不同意,可两人还是领证结婚了。婚后两年日子过得还算平静,可由于女方是退休教师,退休金高,又没有子女,再婚后,男方的子女便开始打起女方房子的主意。几经波折后,女方不得不选择离婚。
“如果不想去公证处公证,也可以签一份婚前财产协议来约定财产的归属。”朱洁说,这样的协议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朱洁还提醒,老年人再婚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家庭情况、性格和身体状况,必要时,把双方子女的抚养责任和赡养义务也明确下来,以免婚后发生不必要的争执,影响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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