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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乡非法托幼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相关问题问答

2014年08月21日 07:26 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作者:
 
 
 
拟备案学前儿童看护点分布图
 

 

问:为什么要下决心进行非法托幼机构整治?

 

答:调查发现,非法托幼机构大部分租用农民拆迁安置房、临街店面房举办,园所设施简陋,面积小,没有户外活动场地,建筑质量、消防、卫生、安保等方面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保教人员配备少,大多数年龄大、学历低,没有经过学前教育培训,无法承担学前教育职责,群众意见较大。这些托幼机构未经相关职能部门许可、登记,在未取得有效举办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招收幼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必须予以取缔、关停。可以说,托幼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有法可依,势在必行!

 

为此,我市专门成立全市非法托幼机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公安、住房建设、卫生、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安监、消防等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推进这项工作。

 

作为桐乡市出租房屋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环节,托幼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以“全面排查、疏堵结合、依法整治”为原则,坚持“统筹推进、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工作方法,力争通过“整治一批、取缔一批、规范一批”,全面清理非法托幼机构,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要建立打击非法托幼机构的长效机制,促进学前教育规范有序发展。

 

根据《全市非法托幼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8月31日前非法托幼机构必须关停。

 

问:什么是学前儿童看护点?

 

答:学前儿童看护点以2至6岁学前儿童为服务对象,以看护为目的,主要任务是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保证学前儿童在看护点的安全和卫生。在看护点的建设方面,对看护点的房舍、设备设施、工作人员配备都有明确要求,但标准低于幼儿园。

 

问:这么多托幼机构关停了,孩子们应该去哪儿读书?

 

答:桐乡市教育局基教科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桐乡市区拟建立一批以学龄前儿童为服务对象、以看护为目的的学前儿童看护点(以下简称“看护点”)。根据最新颁发的《桐乡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看护点以2至6岁学前儿童为服务对象,旨在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保证学前儿童在看护点的安全和卫生。

 

看护点的分布数量和布点,与当地进城务工人员的人口数相适应,确保学前儿童能够正常就学。这些点的设置在用房建设、常规设施设备、工作人员基本要求等方面都有严格规定,看护点的房舍必须是通过质量安全鉴定、消防检查合格的房屋;看护点应设活动室、午睡室、儿童盥洗室、保健室、办公用房和厨房,具备通风、照明等条件;儿童一人一巾一杯,每天消毒;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不得低于看护人员总数的三成……

 

各位家长可根据就近方便原则将小孩送到各看护点就学。

 

问:看护点的招生标准如何,如何办理入学手续?

 

答:据了解,这62家非法托幼机构共涉及在读幼儿5500多人,拟设立的11家看护点基本可以满足这些幼儿的就读需求。看护点报名基本上是零门槛,报名时只要持有本人户口本、健康证、接种疫苗证以及家长的暂住证就可以了。其中,健康证只要前往桐乡市妇保院做一次常规检查就可以,主要是为了保证看护点内所有儿童的健康安全。一般来说,看护点没有片区要求,如果有家长看中了看护点的办学设施,只要证件齐全就可以就读。

 

问:看护点的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答:学前儿童看护点的收费项目参照幼儿园,收取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管费。本学期对看护点的收费标准进行了统一,保教费每月260元以下,伙食费(服务性收费)每月100元,代管费每学期100元。应该说这个收费标准低于目前大部分的托幼机构,相信家长也能够接受。

 

问:整治过程中,非法托幼机构中涉及的人和物该怎么办?

 

答:工作人员将在桐乡市区新居民集中的社区和村发放《致全体托幼机构和家长的公开信》,也会在被整治的非法托幼机构周边进行张贴,还会将该信息通过新居民信息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全市新居民朋友,要求家长积极配合,9月1日起不再将幼儿送入已曝光的托幼机构。

 

部分看护点负责人表示欢迎这些托幼机构的老师前来教学,他们认为,这些老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他们的加入能够增强师资力量,他们表示,愿意接收非法托幼机构中有经验、有资质的优质老师,也愿意回购非法托幼机构中的部分教学用具。

 

涉及非法托幼机构的相关镇(街道)也表示,接下来,如果市区有新建的幼儿园或者是部分幼儿园扩建中有需要采购教学用具的,他们也会首先考虑整治过程中闲置下来的教学用具,将统一估价后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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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桐乡新闻 新闻标签: 桐乡 托幼机构 专项 行动 相关 编辑: 匡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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