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高标准开展、高质量推进,市公安局不断增强做好督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严督实导,层层传导压力,保证教育实践活动质量和成效。
一、优化组合,提升督导工作效能。“打铁先得自身硬”——督导工作要做到不辱使命,领导的自身能力和作风建设至关重要。只有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带头弘扬认真精神和务实作风,才能影响和带动本地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形成上下齐抓、内外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该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有效解决了不敢和不好意思督导的问题,确保了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各警种、各部门也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强化措施,认真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关,确保教育活动质量。有条不紊做好督导工作,重在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一是严把“材料关”。对各领导干部的“四风”问题查摆及对照检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于存在步骤缺失、用语不当以及查摆问题不真不实,笼统含糊等问题,一律退回修改。二是严把“程序关”。实施“督考一体化”模式,在活动办下发工作考核评分表的同时,路线教育办公室对照考评标准,实地督导检查,督促拾遗补漏。三是严把“质量关”。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会议记录等文字资料进行查看,重点查看必学篇目是不是齐全、规定学时有没有完成、心得体会是不是原创、立行立改项目是不是可行等。同时,向“一把手”反映情况、交换意见,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审核各单位确定的整改项目时,制定项目表、任务分解表,督导查摆整改。
三、加强联系,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一是召开督导工作会议。该局多次召开全局性督导工作会议,将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指示、讲话精神,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以及督导组的工作要求,及时准确地传达到位。同时,根据不同情况,选择集中汇报、个别反馈、现场考评、实地查看等不同的方式,加强联系,分类指导,确保上情下达。二是召开交流汇报会。各部门定期召开联络会,在汇报工作的同时,相互之间交流活动经验,取长补短,启发和引导各单位结合实际,创造特色,推动工作。三是通报群众反映问题。该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各单位进行反馈。共征求到意见建议308条(495条次),其中直接涉及反映“四风”问题的279条(459条次),反映公安业务工作的意见建议18条(21条次),梳理出已看清查明、能立即解决的33项领导领衔整改任务清单和29条警种“承包”整改事项,并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第一时间”抓好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