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市民政局以打造“阳光救助”为目标,围绕中心工作任务,创新完善工作制度,深入推进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
一是建立低保家庭申报制度。要求每户低保户向村(社区)救助联络员申报家庭情况,对家庭成员、收入财产等的变化情况进行上报,填写申报情况表,确保在册低保信息准确性。
二是完善低保评议制度。每个村(社区)召开低保评议大会,对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集中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为15-20人,每户低保户一份民主评议表,逐户进行评议。
三是全面开展低保家庭金融资产核查。修订出台《桐乡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明确家庭金融资产标准,同时通过收入核对中心对全市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金融资产核查,注销存款超标低保户90户。
四是建立低保经办人员和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严格落实低保金代领情况备案制度及低保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各镇(街道)对备案对象逐一核查。
五是开展社会救助执法监察活动。由市民政局分组对全市各镇(街道)进行执法监察,确保各项救助政策执行到位,纪检监察采取“电话抽查”、实地入户查看的方式督促救助资金发放到位,防止“人情保”、“关系保”。
六是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