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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群组发〔2014〕12号 关于印发《正风肃纪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年04月28日 14:0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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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正风肃纪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属各单位党组(党委),市委各督导组:
 

        现将《正风肃纪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桐乡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4月25日
 

正风肃纪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28条办法”、“六项禁令”,嘉兴市“28条办法”和桐乡市“28条办法”、“三大纪律”等作风建设规定要求,按照市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体部署,制定正风肃纪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作风建设要求,聚焦“四风”,加大正风肃纪专项检查力度,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严究决策执行不力。把保障“五水共治”、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三改一拆”等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正风肃纪的首要任务,严明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和查处工作中存在的“四风”问题。重点加强对推进“五水共治”、生猪养殖业转型升级、违章建筑拆除中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工作进度按时完成以及“四风”方面问题整治的监督检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会同纪检监察机关、治水治污职能部门和司法机关等,实施查有无“四风”问题、查问题根源所在、查有无违纪违法的“一案三查”分级联动会审,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案件严肃问责追究。
 

        (二)严查专项治理不实。围绕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项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严肃处理治理中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以及随意打折扣、搞变通等行为。重点为:文件、简报过多,会议数量过多、规模过大、时间过长,以及会议无实质内容,不遵守会议纪律和会场秩序;考核评比过多,涉企培训和检查、稽查控制不力;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不到位;会所整治摸底不实,情况瞒报少报,纠正虚于应付;行政权力“不透明”,权力清单制度不落实,党务、政务公开走过场等。
 

        (三)严督效能服务不畅。针对机关部门单位、行政执法和服务窗口人员、社区工作人员执行工作纪律和效能、服务等情况开展高频次检查。重点为:(1)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自由散漫,上下班迟到早退,不按规定时间用餐;上班时间上网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吃零食、看小说及与工作无关的视频;在单位期间、下基层工作期间打牌、打麻将。(2)行政执法人员搞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以权谋私搞执法交易,收回扣、收红包;执法随意粗暴,面对群众缺乏耐心、态度恶劣,与群众发生冲突。(3)窗口服务人员不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位制、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办理急事、难事时推诿扯皮、能拖则拖,效率低下,办事超出时限要求;门难进、脸难看,服务冷冰冰、说话凶巴巴,政策解释和流程说明随意简化;上班时间擅离职守,随意脱岗离岗,让群众吃“闭门羹”;办事不公开、不公正,吃拿卡要。(4)村(社区)干部联系走访群众制度不落实,用上网代替上门,用通话代替见面;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机械执行、死板操作,好事办不好;工作敷衍了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糊弄群众等。
 

         (四)严管“三公”行为不规范。针对公务接待、公款出国(境)、公务用车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重点为:工作用餐饮酒,同城调研在调研单位用餐;下基层调研,接受公款宴请、娱乐和其它消费,收受礼品、纪念品和农副产品;超规格、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和会议组织;在单位食堂、农家乐、私人会所等场所相互吃请;违规将吃喝娱乐费用转嫁到企业、服务管理对象;以开会、考察、培训名义变相出国(境)和国内旅游;违规到风景名胜区开会;违反车改纪律,借用下属单位和相关企业车辆,违规发放公车补贴,违规使用和停放公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收送“三礼”;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
 

        二、检查方法


        由市正风肃纪组牵头,组织相关人员不定期地开展明查暗访和随机抽查。
 

        (一)日常检查和节点督查相结合。市正风肃纪组制定贯穿整个教育实践活动的专项行动计划,根据三个环节不同特点,突出各阶段重点,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的正风肃纪检查,做到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问题反映较多的重点单位、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专项检查不放松。
 

        (二)举报核查和公众监督相结合。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督导组交办的问题,进行核实处理。组建由“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记者组成的正风肃纪公众监督员队伍,把监督时段从上班时间延伸到八小时之外,监督范围从工作圈延伸到社区等生活圈,确保监督不留死角。
 

        (三)专项检查与“回头看”检查相结合。分阶段对“八项整治”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进行整改。同时,要以“回头看”检查形式,检查相关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全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要在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正风肃纪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组织开展各单位的正风肃纪工作,带头落实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同“四风”作斗争,远离“酒局”、“牌局”。正风肃纪组要制订完善正风肃纪工作规则,规范正风肃纪工作人员行为,建立工作周报、案件通报、信访报告等工作制度,要注重正风肃纪成果运用,把正风肃纪情况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严肃查纠问责。要坚持以“亮剑”精神抓整治,及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处理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加大对违纪违规行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整改一起,决不姑息。对一般性、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和告诫;对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和问责;对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的案件,在严肃处理当事人的同时,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还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三)注重教育警示。要建立一案一通报一宣传制度,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体,开展政策规定教育、明查暗访通报、“行风热线”交流,发挥查办作风案件的综合效果。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对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地通报,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使整个正风肃纪工作在全市有更强的声音、有更大的震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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