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委常委定期参加“五水共治”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为全面贯彻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的战略部署,发动全市党员干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市人民群众积极投身“五水共治”,根据《关于建立市委常委会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六定”责任制的通知》(桐群组发〔2014〕10号)精神,结合“五水共治”进展情况,决定在2014年每个月的4日,组织市委常委参加“五水共治”集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每月4日。首次活动时间为4月4日。
二、活动方式
1.分赴联系镇(街道)开展活动。由市委常委带领其他市级领导干部、联系部门(单位)和联挂镇(街道)党员干部,现场清理“三河”,或通过召开座谈会、动员会、现场办公督查等形式,推动全市“五水共治”工作。具体细化方案由各联系镇(街道)按每月主题安排商常委领导研究后确定。
2.集中开展专项活动。由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和市“五水共治”办安排并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注重示范引领。市委常委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活动安排,躬身实践带头推进“五水共治”工作。同时,根据担任河长的河道三色预警监测情况,牵头实施相关应对措施;每月定期明查暗访联系镇(街道)所辖区域河道,发现问题当场取证,并将《检查情况交办单》通报“河长”责任单位和所在镇(街道),督促做好清理、整改工作。
2.坚持上下联动。市级机关部门(单位)、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党员干部要联合行动起来,在市委常委的引领示范带动下,主动对接,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到“五水共治”行动中去。镇(街道)要做到守土有责,进一步加强排查和治理力度,组织开展好市委常委参加“五水共治”活动。
3.发动志愿服务。各级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党群组织的作用,深入开展与治水相关的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要广泛动员党员、团员青年和妇女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水质监测、环保宣传、沿岸植树、垃圾清理等工作,参与到“五水共治”工作中来。
附件:1. 市委常委参加“五水共治”活动联系表
2.市委常委参加“五水共治”活动每月主题安排表
中共桐乡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桐乡市“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