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委、办事处,市级各部门(单位):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了《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浙群组发[2014]1号),专门对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进行了部署。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贯彻落实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你们严格对照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定落实。
一、统一思想。各单位要结合当前反“四风”活动深刻领会中央开展严肃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做到思想重视、认识统一,领导有力、措施扎实,以踏石留印的责任担当,严肃认真地做好整治工作。党员领导干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增强自律意识,以实际行动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承诺上报。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通知要求,实事求是作出承诺,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各单位要在1月17日前将党员领导干部的书面承诺书统一汇总后分别报送至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备案。
三、严格监督。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执纪,一经查实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等违规违纪行为,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威慑,确保整治活动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市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将结合日常督查适时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不断巩固纠正反“四风”成果。
附件: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
中共桐乡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中共桐乡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月15日
附件:
党员领导干部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书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共浙江省纪委《关于转发<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的通知》(浙群组发[2014]1号)要求,本人向组织作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承诺。
报告人单位名称
报告人签名: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