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属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部署会议精神,对全市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市委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二、时间和地点
2月20日下午4:00,地点设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二楼201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市委督导组全体成员(由活动办负责通知);
2.各镇、街道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委员、纪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3.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市级各部门(单位)分管领导(因编委办归入人力社保局、市文联归入文化局(体育局)以及濮院针织产业园区管委会、高桥新区管委会、崇福经济区管委会、临杭经济区管委会、乌镇国际旅游区管委会、石门湾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6个管委会归入各自所在镇一并开展活动,故不用派人参加会议);
4.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全体成员。
四、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落实相关人员准时参加会议,不得缺席。请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附件: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市级部门(单位)名单
中共桐乡市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8日
附件
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培训会市级部门(单位)名单
市委办(督查考评办、机要局、保密局)、人大机关、市政府办(法制办、金融办、应急办、市长电话受理中心)、政协机关、纪委(监察局)、法院(执行局)、检察院(反贪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台办、侨办、民宗局)、政法委(610办、维稳办、综治办)、政研室、机关党工委、旅游委员会、发改局(合作交流办、物价局、服务业发展局)、经信局(中小企业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地税局)、人力社保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建设局(住房公积金中心)、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经局(农办)、商务局、文化局(体育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审计局、统计局、粮食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执法局、人防办(民防局)、开发区管委会、振东新区管委会、档案局、老干部局、信访局、机关事务局(接待办)、新民局、审批中心、党校、史志办、广电台、残联、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国企办、供销总社、水务集团、公投集团、金凤凰集团、工商局、质监局、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红十字会、工商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