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在省直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28条办法”、“6个严禁”等一系列作风建设的制度和规定,按照省委主要领导的指示,自5月份开始,工委在省直机关部署开展“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专项行动。省委夏宝龙书记、赵一德秘书长对专项行动的开展十分重视,作出专门指示,夏宝龙书记还在专项行动的不同阶段,特别是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启动后,多次听取工委专项行动相关工作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关键是靠自觉,自觉就是觉悟,表率就是为全省基层机关作榜样”和“抓作风要严格”的要求,为工委牵头抓总推进专项行动明确了重点,为省直各单位有效开展专项行动指明了方向。
短短6个多月时间,专项行动迅速成为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的工作重心,迅速成为省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口头交流、信息简报、工作汇报中的“热词”,铁腕抓作风、真正改作风在省直机关蔚然成风,省直机关作风建设正在获得源源不绝的“正能量”。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做法及特点
(一)大范围组织动员,专项行动知晓度高、遵循性强。各单位坚持把专项行动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抓手,真正摆上位、切实抓到位,形成了实施专项行动的较大声势。据省统计局民情调查中心万人调查数据显示,有92.91%的市(县)直机关干部、78.99%的服务对象和74.75%的社会公众均表示知晓该专项行动(注:为了解掌握全省机关和社会各界对省直机关作风建设的看法评价,工委会同省统计局民调中心,继去年联合开展作风建设万人调查后,今年又联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落实情况万人调查)。一是广泛深入发动。5月2日、7月15日,在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展开前和进入自查自纠阶段两个关键节点,工委在省人民大会堂先后两次召开97个单位1400余名党支部书记参加的专项行动动员会和推进会,向省直机关广大党员干部明确提出开展和推进专项行动的目标要求,发出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六讲”倡议,要求党员干部远离“酒局”、“牌局”,走进群众、走进书屋。这一系列具体规范和要求,使党员干部有了明确的遵循。赵一德秘书长亲自指导专项行动的组织和推进,两次大会都到会讲话,对开展专项行动提出明确要求。两次大会后,各单位都通过党组(党委)会、处室负责人会(处级干部会)、党员干部会,及时传达学习,深入教育发动,确保人人领会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掌握专项行动的内容要求,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上来,机关上下形成了全员行动的积极态势。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工委成立了由工委书记任组长、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和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机构,负责整个专项行动的筹划和组织实施,并会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成立了以工委抽调人员为主的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在省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单位也普遍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挂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机构,逐级明确任务分工、落实责任要求,省委政法委、省委教育工委和省国资委还先后成立了本系统正风肃纪工作机构,机关上下形成了党组(党委)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为活动有序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着力部署落实。工委专项行动总体方案下发后,各单位紧密结合工作和自身实际,细化内容任务,分解行动步骤,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办法)。省委、省政府大院内机关带头,省直各单位都从按时用餐和上下班等小处着眼和小事抓起,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专项行动部署落实。省文化厅把专项行动目标纳入厅党组提出的“提振精神、提升能力、提高实效”和“锻造作风、营造氛围、塑造形象”要求中;省工商局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与党组织“星级评定”、党员“闪光言行”评选挂钩,强化了各级领导在专项行动中的责任,推动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省委政法委还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活动,努力实现纪律更严、风气更正、业务更精、工作更实。
(二)大力度推进实施,正风肃纪影响力大、约束性强。坚持把正风肃纪作为实施专项行动的主要措施和重点环节,突出解决问题、解决突出问题。一是严格标准自查互纠。各单位普遍按照“自己找、互相提、书记点、大家帮”的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六个讲”倡议深入自查;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岗位实际谈体会、找差距、定措施。省委办公厅以“对照‘六讲’查行为、对照党章查纪律、对照职责查责任、对照禁令查作风”为主要内容,开展了对照检查;省国土资源厅围绕“六对照、六整治”,在厅机关和公务人员中广泛开展自查互纠。二是坚持原则督查执纪。工委在6月下旬,相对集中1个月的时间,组织由省直机关效能监察投诉办成员、效能监察员、党代表监督员、党外人士监督员组成的4个检查组,分两个阶段,对50余家省直单位及27个对外窗口进行了明查暗访,先后出动230人次,调阅相关文件近500份。省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突出节假日等敏感时段、酒店会所等重要部位和“酒局”、“牌局”等热点问题,会同“两代表一委员”和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媒体记者,加强对省直机关经常性督查。截至11月30日,共组织明查暗访行动59次,出动410人次,检查单位248家,下发通报8期,发现问题81起,处理违规违纪人员19人,在浙江卫视、浙江日报等主流媒体“正风肃纪进行时”专栏上曝光21起,全省机关内部和社会各界反响都很强烈,起到了有力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三是动真碰硬整改落实。针对查找发现的问题,各单位敢于动真格、出真招,立说立行、边整边改。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某单位个别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被查实并曝光后,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了情况通报会,从严从快处理相关人员,同时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进一步重申整饬工作纪律,要求全系统党员干部职工高度重视,严格自我要求,规范个人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此外,省卫生厅认真办理落实投诉举报件,对反映的直属单位领导乘坐公车上下班情况进行查实整改,进一步加强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公车使用管理;省海洋与渔业局围绕“两个远离、三个一律”的要求,制定局机关“十二个不”规定的工作举措,得到了省委夏宝龙书记的批示肯定。
(三)大面积建章立制,机关管理严格有序、导向性强。在专项行动中,各单位都坚持把制度规范作为解决“四风”问题的根本之策,着眼于在专项行动中查找和发现的问题,着力建立规章制度,严格机关管理,树立良好机关形象。一是建立完备规章制度。四大办公厅、省总工会等单位修订完善了办文办会、出勤纪律、会议秩序、岗位职责、举止礼仪等方面的制度规范;省检察院重点对检察执法礼仪进行规范,明确了侦查讯问禁止性用语和提倡用语,推行了接待信访“十步工作法”;省外办围绕整治“酒局”、“牌局”,研究出台了具体规定;省新闻出版局出台了“正风肃纪十不准”等规定;省台办完善了工作纪律、请销假、公务接待、物品采购使用、差旅费开支等多项规章制度。还有不少单位建立完善了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申报登记、一次性告知等全套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工作流程。二是强化制度遵循执行。各单位坚持多管齐下,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力,防止制度成为“稻草人”。省公安厅、省粮食局、省气象局等单位坚持开门搞活动,设立意见箱,公开监督电话、举报电邮,广泛征集人民群众对本单位本系统作风状况的意见建议;省地税局发挥科技手段作用,建成了全省地税办税服务大厅综合管理系统,开发了廉政效能风险防控软件,自觉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省质监局加强对作息时间、在岗要求和会风会纪等各项工作纪律的日常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基本杜绝了上下班迟到早退、擅离职守、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等现象。三是及时宣传先进典型。工委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对省直各单位在专项行动中落实工作措施、健全有效制度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提炼和宣传。在《机关党建信息》上,工委开设专栏,先后编发信息10期、转发21个单位经验做法。同时,根据中央领导和省委领导关于加强正面典型宣传的批示要求,工委在8月份又专题部署省直机关处级干部先进典型选树工作,有72个省直单位党组(党委)向工委推荐模范遵守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甘于奉献服务于民等方面的先进典型110人。目前,工委正通过《浙江日报》、《青年时报》和浙江机关党建网等宣传阵地,分批展示处级干部先进典型事迹,形成一手抓问题整治、一手抓典型宣传的局面,强化了弘扬先进的正面导向。
二、成效及问题
在省委领导的高度重视、省直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广大机关干部的积极响应下,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得到了有效落实,机关风气风貌得到了明显改观,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得到了有力促进。万人调查数据显示,专项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省直机关干部、市(县)直机关干部、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实施专项行动的满意率分别为97.98%、93.23%、97.07%和96.08%。
一是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六个讲”改进情况得到受访者的积极评价,97.98%和91.86%的省直机关干部认为“酒局”、“牌局”情况分别比过去好,原来在一些单位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行为不规范、作风不严谨、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尽责等问题明显改观。96.79%的省直机关干部、87.17%的市(县)直机关干部、78.63%的服务对象和73.47%的社会公众认为,省直机关干部作风有了不同程度改进,除服务对象去年没有统计外,其它数据与2012年作风建设万人调查数据相比,分别上升了17.83、12.32和12.60个百分点,专项行动的成效比往年作风建设成效更加明显。
二是机关“四风”问题有效纠治。98.35%的省直机关干部、89.11%的市(县)直机关干部和77.67%的社会公众认为,机关“四风”问题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如在落实“三个一律”方面,97.98%的省直机关干部和89.08%的市(县)直机关干部对“工作用餐一律不饮酒”落实情况给予好评,97.43%的省直机关干部和86.09%的市(县)直机关干部对“同城调研一律不安排公务用餐”落实情况给予好评,95.32%的省直机关干部和83.54%的市(县)直机关干部对“下基层调研一律不接受宴请”落实情况给予好评。同时,还有95.19%的省直机关干部和91.04%的市(县)直机关干部对文风会风转变情况表示认可。
三是服务基层和群众质量有所提高。各单位服务基层的理念和能力进一步增强,解决群众急难问题的力度进一步加大。96.33%的省直机关干部、91.89%的市(县)直机关干部对“深入基层、群众搞调查研究,帮助基层、帮助群众解决问题情况”表示满意,满意率分别比2012年万人调查数据提高了2.66和2.73个百分点。另外,还有92.35%的市(县)直机关干部和88.53%的社会公众认为,省直机关干部深入一线调查研究、解决问题的意识明显增强,这一比例较2012年分别上升1.60、5.06个百分点,社会公众满意率达到了81.47%。
但同时,活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一是少数同志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有的对解决问题缺乏信心,思想上有畏难情绪;有的对省委推进专项行动的决心估计不足,等待观望;还有的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敷衍应对。万人调查显示,0.46%和1.56%的机关干部对专项行动分别表示“不了解/不太了解”、“不关注/不太关注”。二是制度规范还需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有的不够系统全面,存在空白;有的没有具体量化,难以把握;还有的跟不上形势发展,脱离实际。三是旧症复发和反弹的压力比较大。调查在问及当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28条办法”、“6个严禁”是否有反弹的情况和现象时,除定点饭店管理人员外,其他人群均表示有不同程度的反弹现象,担心作风建设是一阵风,抓一抓松一松,“春风吹又生”。
三、打算及建议
作风纪律建设是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反复抓抓反复。下一步,我们将把进一步巩固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同做好年底工作、谋划明年思路结合起来,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和求真务实的精神,坚持抓机关作风建设不放松,加大问题查纠力度不放松,进一步提振省直机关党员干部队伍精神状态和作风建设成效。
一是在深化思想教育、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上下功夫。坚持抓好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持续深化信念宗旨、党风党纪和道德品行教育;继续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开展服务型机关建设,着力推动机关党员干部把服务于民的自觉认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创新开展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文化建设,积极营造和谐共事、凝心聚力的工作氛围。
二是在积极建章立制、推进专项行动长效化上下功夫。为使专项行动成果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工委重点以人为对象,研究制定了《省直机关党员干部基本行为规范》(试行),将在年底下发。《规范》集中反映《党章》、公务员行为规范、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全面体现了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机关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的具体要求。《规范》下发后,鼓励省直各单位制定行为细则,通过集中学习、上墙上网等方式加强学习宣传,确立党员干部基本行为导向,引导省直机关党员干部顾全大局讲政治、勤勉尽职讲纪律、竭诚服务讲效能、艰苦奋斗讲节约、言行得体讲文明、克己奉公讲廉洁。工委主动加强与省直各单位机关党委的沟通协调和工作指导,努力使省直各单位在制定和落实教育实践活动整改方案时,不偏离专项行动要求,真正使专项行动的效果最大化。同时,建立“严纪律、正作风、作表率”工作长效机制,建议省委明确省直机关继续由工委牵头抓,并负责指导市县机关抓好这项工作。不断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努力为作风建设和监督工作提供有效的人、财和必要的物资保障,保证作风建设组织机构运转高效、执行有力。
三是在加大问题查纠力度、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上下功夫。尽管机关作风形象有了明显改进,但离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差距还不小。万人调查数据显示,虽然省直机关、市(县)直机关干部对省直机关干部作风的好评率分别达到89.49%、74.44%,但是社会公众对当前省直机关干部作风的好评率仅为36.14%,可提升的空间很大。必须认真贯彻省委夏书记“以铁的决心执行铁的纪律”的指示要求,依靠省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和“两代表一委员”、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监察员、党外作风监督员队伍发挥作用,加强明查暗访的力度和密度,对公务行为不规范、举止礼仪不端正的人和事,特别是对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不执行八项规定、“六个严禁”,涉及群众深恶痛绝的“四风”、社会影响恶劣的“酒局”、“牌局”、公车私用问题,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坚决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坚持严抓整改,不断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尤其对“两局”、公车私用、办公秩序等容易反复的问题,多搞几次“回头看”、多杀几个“回马枪”,不彻底解决不撒手,坚决保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为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工作力度和保持工作常态化,建议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延续省正风肃纪工作小组的做法,由工委成立正风肃纪工作小组,在省直机关范围内开展正风肃纪工作,切实把省直机关每一名党员干部都纳入组织视线内、群众监督下、纪律约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