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全国爱卫会下发了《关于命名2011-2013年度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决定》文件,经过申报、初审、复核、公示等程序,石门镇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卫生城镇。
石门镇于1998年成功创建浙江省卫生镇,2010年正式启动创建国家卫镇工作以来,加大投资,加强各项建设和整治,使城镇形象和功能品质得到了提升。四年来,累计投入4380万元用于桥梁和道路建设,主要新改建了和尚桥、工农桥、后木桥等五座桥梁,改造了人民路、子恺西路、玉溪路、东苑路等镇区道路;先后投入2270万元用于全镇绿化造林工程,目前,全镇累计平原绿化造林31756亩,其中镇区绿化覆盖率已达32.6%,森林城镇建设已初具规模;投入355.82万元用于河道疏浚和河岸修筑,使河道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投入3588万元进行旧城改造,投入18.5万元新装红绿灯,投入70.5万元新建车站;投入235万元,按照省级文明市场的要求改造了镇农贸市场,投入30多万元新建一个便民菜场(自产自销点),投入15万元改造社会停车场。
同时,石门镇还陆续开展了“五小行业”整治、“四害”集中消杀、健康教育宣传、文明卫生家庭评选等活动,群众归属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得到大幅提升。
获得国家卫生城镇称号不是最终目的,创卫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保持城镇综合卫生长期处于良好状态,确保居民身体健康,是一项必须长期抓紧抓好的工作。下阶段,石门镇将以建成国家卫生城镇为新的起点,进一步夯实基础,突出城镇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民生设施,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入;进一步落实长效措施,切实巩固和扩大创卫成果,让创卫成果更加充分、更加持久地惠及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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