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的小超市成村里的食品安全示范店了。”高桥镇落晚村村民李平果在自家门口开了家副食品超市,小店升级为村里的示范店,这让她很是高兴。
至2012年年底,崇福工商分局高桥责任区依照“百县万村食品安全示范店”的条件,引入优胜劣汰和评星定级机制,对高桥镇15个行政村的15家食品安全示范店进行了重新调整,对4家未达标的店予以摘牌,同时增补4家符合要求的食品经营户。
而李平果家的副食品超市,就是这次优胜劣汰考核中胜出的其中一家。
事实上,尽管大多数食品安全示范店业主,能够按照标准做好示范店的日常工作,但也存在少数食品安全示范店业主一开始积极性很高,挂牌后日渐松懈的情况。
“缺乏有效竞争,就会失去提升的动力。”崇福工商分局副局长钱曦表示,实行“能上能下”的优胜劣汰机制和评星定级制度,是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一次提档升级。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店才能评为食品安全示范店?这还得按《考核评分标准》说了算。面积30平方米以上、统一货架、统一店罩,不经销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商品等20条硬杠杠都要一一对应。除了软、硬件建设和商品质量要过关之外,群众评议、配送企业或工商所反映等口碑积累也被列入考核标准。
从而,在全镇范围内营造了一个健康有序的食品安全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