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昨天(10月15日),洲泉镇居民许先生向记者反映,他在青石一泡沫厂上班,几天前厂里发生了火灾,许多员工的电动车都被烧坏了。这些员工个人损失谁来承担?
记者核实:据许先生介绍,火灾发生在上周四上午9点多。“仓库、车间着火后,员工都跑了出来,用水灭火自救,但厂里全都是泡沫等易燃物品,火势根本控制不住。”许先生说,在工人报了火警后,消防队员很快赶到了现场,经过奋力扑救,到下午2点左右,大火终于被扑灭。
由于工人光顾着救火,停在厂区内的自行车、电动车来不及转移,部分被烧毁,他担心得不到赔偿。
相关部门表示: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火灾损失的认定,由消防大队负责调查认定,对于因火灾造成的职工个人损失,则应由企业负责赔偿。
该企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火灾虽然对企业造成很大损失,但厂里一定会负责员工的个人损失。目前,企业正在安排人员进行调查统计,等评估出来后,一定会把损失赔偿给员工。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