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盐县被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命名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
海盐县历来高度重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2000年,海盐县被命名为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县”;2006年,海盐县在全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011年,海盐县村务监督工作受到省委领导肯定和批示。目前,全县105个村均达到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有效保障了村(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村务公开内容包括“党务、政务、事务、财务”四大类。目前,海盐县各行政村都已设立6平方米以上的公开栏,公开面积达1000多平方米,公开方式有十多种,凡国家规定和政策要求公开的事项,全部予以公开。海盐县各村(社区)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实现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全县105个行政村由村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村务监督员523名,村(居)民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满意率达98%以上。
截至目前,海盐县已有1个镇获评“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3个村获评“浙江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全县105个行政村均达到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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