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21日发出《一边喝茶一边庭审 是否有损法官形象》的报道后,引起各界关注。大部分市民表示,法庭上,法官要有法官的样子,“拿着紫砂壶总是觉得有些别扭”,这样会给人感觉与法庭的庄严不符。这也关系到机关形象、行为规范。
出租车司机汪英布告诉记者,他还是第一次听说有法官拿着“紫砂小茶壶”在法庭上“一边喝茶一边庭审”,在他的印象中,拿着茶壶喝茶应是在茶馆里的休闲活动。桐乡市中医院针灸科医生李英豪说:“要是拿个普通杯子喝水,可能就没有问题了。”
“法庭上,法官要有法官的样子。这连小孩都知道的常识,难道非要专门制定规定吗?”有市民对法院以没有规定来袒护表示不可理喻。
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胡东迁认为,这肯定和穿着法袍的法官形象不符,现在连旁听的公民素质都提高了,都知道法庭的严肃性,更何况是身为庭审的法官。现在法庭上,一般是不会出现法官带水杯庭审的情况,因为法官可以通过休庭来喝水。
桐乡市委党校高级讲师陈明仙认为:“从司法礼仪的角度来说,与庭审无关的事情如抽烟、接打手机、喝茶等最好在休庭时进行,以保证法庭的严肃性和法官的专注性。”
对于法官本人称病需“隔十分钟喝水”,有网友建议,如果法官确实病情严重,那么可以向法院申请调至其他岗位工作,作为法院也理应帮助调整。
“提升机关形象,规范行政行为是加强效能建设的重要途径。”有读者认为,作为公务人员应该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律。现在全市上下都在讲效能建设,这次通过对法官形象的公开曝光和讨论,意义深远,以此提醒公务人员,针对自己的公务行为,应注重细节,“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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