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从市发改局获悉,自2012年4月1日起,我市各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游览参观点将执行发改价格《关于进一步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和我省规定的各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针对青少年票价,游览参观点不得以各种理由区别本地与外地、境内与境外游客,设置不同票价或不同优惠政策。
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的政策标准是:对6周岁(含六周岁)以下或身高1.2米(含1.2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对6周岁(不含6周岁)至18岁(含18岁)未成年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票。列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游览参观点,对大中小学学生集体参观实行免票。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游览参观点参照上述规定对青少年等给予票价优惠。各地游览参观点对青少年的门票价格优惠幅度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按上述标准执行;优惠幅度已达到上述标准的,仍按我市规定标准执行。
青少年购票入园时须出示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港澳台入境游青少年凭内地通行证、大陆通行证或学生证。各游览参观点应在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各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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