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新农合六大利好政策惠及农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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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在全省率先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门诊统筹、附加意外伤害险后,日前,我区新农合政策再度升级。2012年1月1日起,“六大利好”将为农民撑起更坚实的健康保护伞:人均筹资标准、门诊补偿封顶线、住院补偿封顶线、住院补偿水平、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和意外伤害保障水平再度提升。我区新农合整体保障水平将达我市最高水平。
2012年,我区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420元提高至88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从原300元提高至680元,人均筹资标准和各级财政补助增幅分别达110%、127%,均为全市各县(市)区最高水平;门诊补偿封顶线从原1000元提高至有效医疗费用3000元,住院补偿封顶线从原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区内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区外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分别从65%、65%、45%、35%提高至80%、70%、60%、50%。
提升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方面,我区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等25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新农合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将儿童孤独症、血友病、艾滋病机会感染等病种纳入特殊病种范围,参照住院补偿比例;新增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乳腺癌、宫颈癌为农村居民重大疾病保障试点范围,补偿比例同步提高20%。
为提高新农合对受意外伤害农民的保障力度,2012年,我区附加意外伤害保险费从人均20元提高至25元,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的事故,参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纳入新农合补偿范围。
新农合政策再度升级使农民得到大实惠。今年2月,澥浦镇庙戴村的张阿姨因乳腺癌住院治疗,11月,又因胆慢性胆囊炎、胆囊结石入院治疗,两次入院的医疗费用分别达到14408.81元、15938.02元,通过参加新农合,张阿姨分别获得补偿7568.03元、6614.77元。按照2012年的新政策,同样医疗费用支出的情况,张阿姨在疾病治疗上可获得补偿分别达11424.04元、8307.02元,比2011年度增加5548.26元,增幅达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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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镇海新闻网
作者:
记者 巫客霞 通讯员 沈铁军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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