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知道,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将公家财物放进“私囊”,他们所犯的就是贪污罪,然而如果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将单位财物也“贪污”了,他们被法律定义为职务侵占。近日,记者从市检察院了解到,今年1至11月,我市受理的职务侵占案件大幅增加。
今年1至11月,我市已受理职务侵占案件11件28人,案件数量比去年同期增长120%。而且,今年这类案件呈现出数额大、人员多、职务高的新特点,也暴露出中小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内部职责分工不细、监管不力等管理漏洞。
临时业务员不靠谱
做皮草生意的顾先生万万没有想到,本想在北京大展宏图,最后却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这一切都是信错了人的后果。
2008年,谢某毛遂自荐,跟顾先生说,他在北京认识很多熟人,可以帮忙联系客户下单子,销售皮毛制品,他还信誓旦旦地保证:货款稳拿!顾先生信了。“毛条每销售一条奖励0.5元,毛领每销售一条奖励1元,做得好年终还可以发奖金。”顾先生看来,虽然没有签订聘用协议,但谢某就是公司的业务员。
谈妥后,谢某就到北京开拓市场了,他私自印了公司副经理的名片,跟客户说,他是跟顾先生合办公司的。结果,谢某收了5家公司货款后未与公司结算,擅自用于赌博和挥霍,致使顾先生的公司损失了50多万元。
今年8月26日,市检察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谢某批准逮捕。
企业高管是“油老鼠”
廖某是江西新干县人,在桐乡一家加油服务公司当副经理,同时兼出纳一职,成了人人羡慕的白领。据廖某的朋友介绍,作为新桐乡人,廖某喜欢上了桐乡麻将,而且“瘾头”越来越大,只要他有空就会约上三五好友搓麻将。
不知不觉中,2010年8月到2011年6月期间,他前前后后输掉了30万元。这些钱哪里来?廖某说:“其中15万元是我侵吞的公司油款。”
原来,他作为副经理兼出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将公司营业款和油品款共计24万余元予以侵吞,非法占为己有,经公司多次催讨,廖某一直拒不上交,造成公司损失。
8月30日,廖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对此,市检察院的检察官表示,发生这些案件,一方面是出于犯罪嫌疑人本身对金钱无止境的欲望,如赌博、娱乐等,当工资不能支撑时,就会“另辟蹊径”了。另一方面,有职务侵占案件发生的单位,或多或少存在着管理方面的漏洞,比如说单位的管理或者业务与财务不分,一人身兼数职,且没有必要的监管,单位人员长期固定,让已有的监管成为空壳。这些都应该引起相关单位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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