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作为全省6家打击非法行医监测哨点试点工作县(市)之一,目前,已正式启动了该项工作。
我市共有176个监测哨点,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各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等17个为一级监测哨点,15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二级监测哨点。同时,建立非法行医监测哨点信息数据库,包括哨点单位名称、地点、哨点信息报告人、联系电话以及卫生监督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市卫生监督所医监科科长徐海东告诉记者,为了让负责哨点监测工作的人员职责更明确,我市制定了四项制度,即哨点监测信息报告、反馈制度;哨点联系人制度;卫生监督机构与哨点互相监督制度;奖惩制度。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