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坯羊毛衫“贴牌”冒充高档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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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店上购买羊毛衫,也要多留个心眼。记者昨天从桐乡检察院获悉,该院起诉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被告人王某等人用白坯羊毛衫进行加工后,假冒高档羊毛衫,在网店公开销售,非法经营100万元。
据了解,王某是山东人,现年41岁。以前,他在桐乡做羊毛衫生意,2007年年底,由于生意不好,库存了一批羊毛衫。正当他为生意发愁时,听人说起了网店生意,便在桐乡一小区租了个房子,买了电脑等设备,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
网店刚刚起步时,生意不见起色,王某动起了歪主意,开始筹划卖假冒某知名品牌羊毛衫的事。他先买来正版羊毛衫,弄清楚商标标志、包装,找到在濮院镇上做辅料的商人,购买了上千套假冒某著名品牌的商标标志和包装,他还自制了一些胸标、水洗唛、合格证、价格签等。之后,王某购买或者加工生产了白坯的羊毛衫,经包装后,通过网店大张旗鼓地销售。
自开始销售假冒名牌羊毛衫,王某的网店生意越来越红火,他的羊毛衫定价一般在200元至300元,每件能获利几十元。忙不过来的时候,王某还雇佣了周某和张某帮忙。据网上销售记录显示,从2008年9月至2011年5月,王某销售羊毛衫1万多件,销售营业额270多万元。
王某对这样的数字提出了辩解,“我注册了50多个淘宝账号,周某和张某注册了100多个账号,前期销售的羊毛衫并没有假冒品牌,为了冲钻,有一些是自己跟自己交易的。”据王某的说法,这当中还存在着不少“猫腻”。
桐乡市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这一情况,立即要求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检察机关认为,王某销售的1万多件假冒品牌羊毛衫中有部分属于虚假交易,其假冒注册商标的非法经营额仍达到100万元以上。
11月30日,桐乡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某、周某、张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称:王某伙同他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周某、张某明知王某实施犯罪而仍协助其实施,以共犯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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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嘉兴日报
作者:
记者 张芬娟 通讯员 童剑 童法
编辑:
朱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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