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建设管理办法,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桐乡市开展新一轮(2011-2012)桐乡市级、嘉兴市级、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活动。
当前为做好创建规划,市文明办对创建工作进行广泛发动,引导先进单位、先进村、优秀民营企业积极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提高文明创建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对符合有关创建标准和要求,并计划于2011-2012年度创建桐乡市级、嘉兴市级和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同时提出争创申请的单位,统一进行创建规划,并予以指导。
所属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