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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甸镇探索“四推一审一测”新机制严把党代表素质关

        屠甸镇在镇党委换届试点中探索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四推一审一测”新机制,做到关口前移,严把初步人选推荐关、资格审核关、能力测试关,确保选出素质优良的党代表。 
        1.四项推荐,进一步体现民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党员推荐、户主代表推荐、“三小”组长代表推荐、村民(居民、职工)代表推荐和党员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推荐。各选举单位工作指导组在正式推荐前,就党代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资格否决条件逐一进行解释说明,要求严格把握初步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关。经过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推荐,全镇共产生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108名,参与推荐的党员1109名,群众代表460名。经上下沟通、征求党员群众意见、镇党委集体研究,按照不低于代表数40%的要求,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87名,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并公示。初步人选的年龄、性别、学历、一线代表数量等相关结构和比例要求均达到了中央和省规定的指标,其中初步人选差额比例达到了42.6%,比省委组织部提出的超过30%的比例要求提高了12个百分点,进一步扩大了差额比例,做到好中选优。 
        2.资格联审,进一步严把准入。制订下发了《桐乡市镇(街道)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任职资格条件联审办法(试行)》,并根据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选举单位党组织预审——镇党委初审——市级相关部门(单位)联审的程序,由纪委(监察局)、法院、检察院、组织部、公安局、司法局、国土资源局、规划建设局、人口计生局、信访局等10家部门(单位)最终把关,对87名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从源头上把好代表资格准入关。对办法中明文规定的7种情况不能确定为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具体是:被判处刑罚或者刑满释放(或缓刑期满)未满5年的;被劳教或者解除劳教未满3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未处理或受处理后未满5年的;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3年的;丧失行为能力的;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查处尚未结案的;其他有错误情节较为严重,不符合参选资格和条件的。 
        3.能力测试,进一步科学比选。为进一步比选、验证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履职能力,组织开展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能力测试,根据试点工作方案规定,测试不合格的原则上不能列入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名。测试以集中辅导和考试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代表任期制相关知识,重点辅导《关于建立和完善基层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度的意见》等规章条文,提高代表的履职意识和能力,强化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参训率、测试率及测试合格率均达到100%。通过测试,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均进行了自诊自查,针对性地补习代表履职知识,以此为契机,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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