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桐乡市不断探索群众工作新方法,着力构建社会管理新格局,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中大力推进以发挥司法所四大基础性平台、人民调解三大独特机制、社区矫正三大工作网络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法,充分发挥“三大优势”,实现服务方式、矛盾化解、特殊人群管教帮扶的“三零”佳绩。其主要做法是:
一、发挥司法所四大基础性平台优势,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
针对农村特点,以全市1000户“文化示范户”为平台,建立农村法制宣传教育点,构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浙江省委常委、副省长葛慧君为此专门作出批示表示肯定。同时将群众口碑好、威望高,本人责任心强、热心调解工作的民间力量吸收到人民调解队伍中加以指导规范,免费为百姓调处矛盾纠纷,切实将各类民间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全市13个司法所设立法律援助站,密切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系,畅通与法院、劳动、信访等部门的绿色通道。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与村(社区)签订结对协议,目前已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发挥人民调解三大独特机制优势,实现矛盾化解零积压
从2009年起,桐乡市率先在嘉兴地区探索建立医患纠纷调委会、劳动争议调委会和交通事故纠纷调委会,以独立的第三方角色居于中间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在双方之间设置“缓冲区”,缓冲矛盾双方的对立情绪,消除双方顾虑,赢得双方信任,使赔偿额度趋于相对平衡而避免漫天要价,在矛盾纠纷得到快速化解的同时也确保了调处的公正性。完善与法院、检察、信访、公安等部门衔接机制,探索建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等机制。同时针对基层调解工作中“经费保障难、人员到位难、责权统一难”的瓶颈问题,桐乡市于2008年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制度,真正做到为党委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公安减负、为法院减压、为信访分流,基本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良好局面。
三、发挥社区矫正三大工作网络优势,实现管教对象零重犯
2007年,桐乡市作为省试点城市之一,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将组织网络前置化,从源头上规范社区矫正工作。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分类管理、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矫治方法进行管理。突出濮院毛衫市场、崇福皮草市场和乌镇旅游景区三个重点区域的社区矫正工作,加大“两重”(重点监管、重点帮扶)对象的执法力度,有效降低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问题的发生。目前该市接收矫正对象1403人,解除矫正940人,无再犯罪人员,走在全省前列。每月组织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劳动,帮助其反省自己过错,建立社区矫正心理矫治机制,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走访、在线平台等与矫正对象进行交流,为其提供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实现特殊人群管教帮扶零投诉。
所属专题:
桐乡市政法系统“发挥传统 坚定信念 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