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桐乡市人民法院以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判处被告人施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现年61岁的施某在桐乡市高桥南日集镇开了一个茶店,前几年顾客一直较少,因此店里生意不太好。有什么方法能让生意好起来呢?施某挖空心思竟想到了用黄色录像来招揽生意。去年3月5日,他从音像店里买来七张淫秽光碟,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每天早晨和中午都会在小店里播放这些录像,施某的小店生意也好转起来。3月22日早上被闻讯赶来的公安民警当场查获,被告人共播放了淫秽光碟35场次。
案发后,施某表示播放淫秽光碟,只是为了吸引更多的人来喝茶,并不知道会触犯法律。桐乡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明知是淫秽音像制品,仍在自己开设的茶店中组织播放达35场次,其行为已构成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鉴于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这也是桐乡法院审理的首起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