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下半年以来,根据《桐乡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要求,市国税局牢固树立“政府创造环境,人民创造财富”的理念,多次在税收法制宣传活动中宣传创业优惠政策,并在日常税源管理工作加强该政策的落实。
截至2010年12月底,为扩大就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我市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退税共计8551万元。在继续延长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审批期限的基础上,2010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还联合发文明确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问题,凡具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并符合文件规定的企业,在年度减免税定额内,可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在各部门的协作努力和多项税收优惠举措的大力扶持下,相信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必将得到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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