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
星级站点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党委,振东新区党委:
为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提升我市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和学用工作水平,市远程办决定在原远程教育学用示范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星级站点”评定采取百分制考核,按照《桐乡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考核评分细则》标准,采用逐级验收、逐项考核、以分定星的办法,对每个站点进行星级评定。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可评定为五星级站点;考核分在80-89分之间的可评定为四星级站点;考核分在70-79分之间的可评定为三星级站点;考核分在70分以下的不定星。
二、考核程序
“星级站点”考核验收工作由市远程办统一组织实施,每年集中考核一次,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星级站点。
1、等级申报。各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依据《桐乡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考核评分细则》进行自评后,确定星级创建目标,向上级远程办提交等级申报材料(包括自查得分情况和申报表格),各镇、街道党委,振东新区党委要对申报站点逐一进行考核打分。
2、考核评估。三星级申报站点原则上由各镇、街道和振东新区党委进行考核评估;四星级申报站点原则上由各镇、街道和振东新区党委进行考核评估,市远程办进行抽查;五星级申报站点由市远程办逐个进行考核评估。2010年星级站点考核要与远程教育“大巡查”工作相结合,“五星级”站点申报对象请于11月8日前上报市远程办。
3、名额确定。星级站点创建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五星级站点每年定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市基层站点总数的10%;四星级站点每年定级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全市基层站点总数的20%;其余站点都应达到三星级标准。
4、命名表彰。五星级站点由市远程办命名表彰,四星级站点由各镇、街道和振东新区党委命名表彰,三星级及以下站点只作通报,不命名、不表彰。同时,星级站点实施动态管理,对已获得五星、四星的站点分别由市、镇远程办进行抽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提高星级、通报批评、摘星降级等措施进行动态管理。
三、结果运用
各镇、街道党委和振东新区党委要把“星级站点”创建工作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核。每年考核完成后,市远程办将对考核评定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实行站点与操作管理员捆绑式考核,即五星级站点的操作管理员为五星级操作管理员,并对五星级操作管理员进行命名表彰。
四、组织领导
各镇、街道党委和振东新区党委要切实加强对远程教育星级站点创建工作的领导,做到平时指导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各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要把远程教育星级站点创建作为提高远程教育管理和学用水平、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深化创优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落实专人抓实抓好。各操作管理员要认真对照考核评分细则,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市远程教育星级站点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附:1、桐乡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申报表
2、桐乡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汇总表
3、桐乡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考核评分细则
桐乡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办公室
2010年10月29日
附件1:
桐乡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申报等级:
站点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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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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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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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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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
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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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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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左右材料,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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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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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远程
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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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0年五星级站点申报表请于11月8日前由镇、街道党委,振东新区党委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远程办。其它站点由各镇、街道及振东新区党委自行组织实施。
附件2:
桐乡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汇总表
填报单位:
注:此表请于2010年11底报市远程办。五星级申报对象由市远程办汇总。
附件3:
桐乡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星级站点考核评分细则
站点名称: 操作(管理)员姓名: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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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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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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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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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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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有力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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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村(社区)成立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落实领导责任,村(社区)有专人负责(2 分);这项工作纳入镇(街道)和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考核(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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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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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站点操作管理员AB岗制度(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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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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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点的工作经费、人员经费落实(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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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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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完善
(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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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运行正常,能够接收、播放、存储和回放中央和省级平台推送节目(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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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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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容纳全体党员观看的固定场所,配有大型彩电或投影仪(2分);有统一标牌(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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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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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中建立教学实践基地(2分);健全“五个一”制度(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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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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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有序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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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做到制度上墙(2分);站点管理责任落实到人(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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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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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习计划(1分)、学习总结(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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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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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收集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员群众对站点组织管理工作的满意率在90%以上(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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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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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季向上一级远程办反馈学习培训情况(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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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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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和存储中央、省平台推送的教学节目不少于100部,并分类整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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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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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失火、失盗等安全事故发生(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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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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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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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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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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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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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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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明显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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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4次,每少一次扣2分(8分)。党员干部参学率达到80%以上,以签到单为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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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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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分类施教,组建学用兴趣小组(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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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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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时开放学习场地,每周不少于3天(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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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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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支以乡土人才为主的教学辅导员队伍,定期开展教学辅导,每年不少于4次,并有记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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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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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台帐记录齐全,一般不少于3本,分别是:①站点学习记录本,包括站点学习半年度和年度工作总结,镇、村年度考核情况,年度、季度、月度学习计划和节目预告单、考勤表、签到单等;②制度文件汇总本,包括镇、村远程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省、市、县、镇、村印发的有关远程教育站点的制度、文件;③意见建议本,收集党员群众学用需求和情况,每少一本扣2分(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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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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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计划完成各项培训任务(2分);根据上级远程办安排,按时组织收看直播课堂(5分);做好直播课堂、远教节目等预告(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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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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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工作扎实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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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远教网入户率在25%以上(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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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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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远教网统一命名(2分);栏目设置合理(2分);更新维护及时,每个栏目每周更新信息不少于1条(3分);无信息排序错乱、视频课件不能正常播放、文字差错等失误(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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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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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专题培训、上门辅导等,帮助农户掌握电脑操作技能(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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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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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用工作有特色(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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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积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终端接收站点的各种资源,做好学用工作(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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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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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在助创富民、拓展功能、队伍建设、提高利用率、应急处理、方便学用等方面有创新,形成自己的学用特色(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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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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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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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用工作在县级、市级、省级会议作交流的分别加1分、3分和5分;被县、市、省、中央有关刊物转载的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被县、市、省、中央媒体报道的分别加1分、2分、3分、4分;被评为县级、市级、省级农村信息化示范村的,分别加1分、2分、3分。注:加分累计不超过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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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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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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