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老乡与人起了争执,王某帮忙“出头”,一木棍将对方打倒在地,不料却致其脾脏破裂,后经医学鉴定为重伤。目前,打人的王某因故意伤害被桐乡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王某和蔡某是老乡,又同在桐乡市屠甸镇的某个建筑工地上干活,平时感情不错。前些日子,蔡某因为一点小事与人起了争执,看到蔡某一个人在和对方两人互相推搡,王某立刻“拔刀相助”,顺手拿起身边的一根木棍赶了过去,一棍子把其中一人打了。事后,王某并不知道自己闯了大祸。在看守所,办案民警告诉王某,“这不只是关两三天的事”,他必须为自己犯下的错负法律责任。王某听后大哭不止,直喊后悔。
这原本是一件小事,作为老乡,王某更应该帮忙劝架,而不是意气用事,用拳脚说话。民警表示,遇事应该理性处理,不该冲动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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